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部分 违法责任归责原则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 第11-16页 |
一、各国现行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 | 第11-12页 |
(一) 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 第11页 |
(二) 违法责任归责原则 | 第11-12页 |
(三) 结果责任归责原则 | 第12页 |
二、违法责任归责原则的局限性 | 第12-14页 |
(一) 所谓合法的错拘错捕引起的赔偿问题 | 第12-13页 |
(二) 公有公共设施设置或管理有瑕疵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 | 第13-14页 |
三、国外立法的借鉴 | 第14页 |
四、建议以结果责任原则作为辅助原则 | 第14-16页 |
第二部分 行政赔偿范围的缺陷与完善 | 第16-31页 |
一、侵权主体范围的扩展 | 第16-17页 |
(一) 建议将公证机关及其公证人员纳入侵权主体的范著围 | 第16页 |
(二) 建议将村委会纳入侵权主体的范围 | 第16-17页 |
二、侵权行为范围的扩展 | 第17-25页 |
(一) 建议将规章以下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违法的决定、命令致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 第17-18页 |
(二) 建议将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 第18页 |
(三) 建议明确将行政不作为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 第18-24页 |
1、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 第18-21页 |
(1) 行政不作为侵权成立 | 第18-20页 |
(2) 须有损害结果发生 | 第20-21页 |
(3) 行政不作为侵权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第21页 |
2、行政不作为赔偿责任的免除 | 第21-22页 |
3、行政不作为侵权与民事侵权、刑事侵权交叉时,赔偿责任的认定 | 第22-24页 |
(四) 建议将明显不当的自由裁量行为致害纳入行政赔偿范围 | 第24页 |
(五)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违法的行政许可行为被纳入赔偿范围 | 第24-25页 |
三、行政赔偿标准的范围 | 第25-31页 |
(一) 确定国家赔偿标准的原则 | 第25-26页 |
(二) 我国现行赔偿标准范围的现状与缺陷 | 第26-28页 |
1、行政赔偿仅赔偿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及财产权造成损害的直接损失 | 第26-27页 |
2、缺乏精神损害赔偿金制度 | 第27-28页 |
(三) 如何扩大赔偿标准的范围 | 第28-31页 |
1、增加人身权中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以外的权利受损范围 | 第28页 |
2、不仅赔偿直接损失,还应有限度地赔偿间接损失 | 第28-29页 |
3、设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 第29-31页 |
(1) 合理确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 | 第30页 |
(2) 精神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是辅助性的,而非主导性 | 第30-31页 |
第三部分 行政赔偿程序的缺陷与完善 | 第31-38页 |
一、对《国家赔偿法》第9条的正确理解 | 第31-32页 |
二、规范赔偿义务机关受理赔偿申请的程序 | 第32页 |
三、关于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决定不服,可否提起行政复议以及对复议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问题 | 第32-33页 |
四、完善追偿权的行使 | 第33-35页 |
五、改进赔偿请求权的消灭时效 | 第35-36页 |
六、完善行政赔偿的执行 | 第36-38页 |
第四部分 行政赔偿费用 | 第38-43页 |
一、行政赔偿费用的几种支付方式 | 第38-39页 |
二、我国行政赔偿费用编列及支付方式存在的问题 | 第39-41页 |
三、完善行政赔偿费用的编列和支付方式 | 第41-43页 |
(一) 改变各级政府分别编列赔偿预算、各自支付赔偿费用的方式,由国家财政部门统一支付 | 第41页 |
(二) 改变现有赔偿费用支付方式 | 第41页 |
(三) 监督中介组织,实现行政赔偿资讯公开 | 第41-43页 |
结束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
攻读硕士学位发表的论文 | 第46-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