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绪论 | 第8-15页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8页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8-13页 |
(一) 国外研究状况 | 第8-11页 |
(二) 国内研究状况 | 第11-13页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13页 |
四、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13-15页 |
(一) 创新之处 | 第13页 |
(二) 困难之处 | 第13-15页 |
第一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15-23页 |
第一节 治理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 第15-18页 |
一、环境治理的内涵 | 第15-16页 |
二、环境治理的理论基础 | 第16-18页 |
第二节 政府生态责任的内涵和理论基础 | 第18-20页 |
一、政府生态责任的内涵 | 第18-19页 |
二、政府生态责任的理论基础 | 第19-20页 |
第三节 治理与地方政府生态责任的内在关系 | 第20-23页 |
一、政府责任是治理的题中之义 | 第20-21页 |
二、环境治理对政府生态责任的影响 | 第21-23页 |
第二章 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现状 | 第23-28页 |
第一节 生态责任意识落后 | 第23-24页 |
一、地方政府及其官员的生态责任意识缺乏 | 第23-24页 |
二、公众的生态意识淡薄 | 第24页 |
第二节 生态行政执法混乱 | 第24-25页 |
一、政府部门缺位与越位现象严重 | 第24-25页 |
二、环境信息公开不足 | 第25页 |
三、运动式治理普遍 | 第25页 |
第三节 生态环境治理手段缺乏多样性 | 第25-28页 |
一、环境司法不足 | 第26页 |
二、经济手段缺乏 | 第26-28页 |
第三章 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28-36页 |
第一节 主观认识因素分析 | 第28-32页 |
一、对传统生态观的认识误区 | 第28页 |
二、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偏差 | 第28-32页 |
第二节 客观现实因素分析 | 第32-36页 |
一、政府职能定位偏差 | 第32-34页 |
二、政府政策执行不到位 | 第34页 |
三、绩效考核体系不够科学 | 第34-35页 |
四、环境法规体系不完善 | 第35-36页 |
第四章 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路径选择 | 第36-48页 |
第一节 提高生态责任意识 | 第36-37页 |
一、加强地方政府官员的生态责任意识 | 第36-37页 |
二、增强公众的生态责任意识 | 第37页 |
第二节 完善履行生态责任的法规制度体系 | 第37-44页 |
一、建立跨区域合作治理的机制 | 第37-38页 |
三、对公众的环保教育不足 | 第38-39页 |
四、完善生态多元问责制度 | 第39-41页 |
五、健全公众参与的法规制度 | 第41-44页 |
六、完善地方的环境法规体系 | 第44页 |
第三节 促进履行生态责任手段的多样化 | 第44-48页 |
一、增强环境司法手段的运用 | 第44页 |
二、完善地方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市场化手段 | 第44-48页 |
第五章 秦淮河治理中南京市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实证分析 | 第48-54页 |
第一节 南京秦淮水污染状况与治理成果 | 第48-49页 |
一、水污染状况 | 第48页 |
二、现阶段秦淮河的治理 | 第48-49页 |
第二节 南京市政府履行生态责任的分析 | 第49-54页 |
一、公众参与促进生态责任的履行 | 第49-50页 |
二、政府积极履行生态责任 | 第50-51页 |
三、多层法规保障生态责任的履行 | 第51-52页 |
四、市场力量加快生态责任的落实 | 第52-54页 |
结语 | 第54-55页 |
致谢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