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21页 |
导言 | 第21-24页 |
一、经济刑法调控力度问题的由来 | 第21-22页 |
二、论文研究的价值 | 第22-23页 |
三、论文的研究方法 | 第23-24页 |
第一章 经济刑法调控问题概述 | 第24-48页 |
第一节 调控对象——经济犯罪 | 第24-30页 |
一、经济犯罪的产生 | 第24-26页 |
二、经济犯罪的定义 | 第26-29页 |
三、小结:经济犯罪概念界定的困境 | 第29-30页 |
第二节 调控手段——经济刑法 | 第30-37页 |
一、我国经济刑法的特征 | 第30-32页 |
二、我国经济刑法的外延 | 第32-35页 |
三、经济刑法的行为类型化视角 | 第35-37页 |
第三节 调控目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 第37-48页 |
一、整体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内涵 | 第37-43页 |
二、规范化视角中市场经济秩序的分类表现 | 第43-48页 |
第二章 经济刑法调控的基准 | 第48-73页 |
第一节 问题的引出:经济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分困境 | 第48-56页 |
一、犯罪行为层面 | 第49-51页 |
二、法律规定层面 | 第51-52页 |
三、法律衔接层面 | 第52-55页 |
四、小结 | 第55-56页 |
第二节 问题的基准:对经济刑法法益的界定 | 第56-64页 |
一、经济刑法法益的价值化特征 | 第56-60页 |
二、法益侵害在刑事违法判断中的作用 | 第60-63页 |
三、基本出路 | 第63-64页 |
第三节 问题的解决:法益理论的完善 | 第64-73页 |
一、社会的演进:风险刑法的新要求 | 第64-69页 |
二、理论的发展:更新法益理念 | 第69-71页 |
三、结论:探索法益的明确性 | 第71-73页 |
第三章 经济刑法调控的力度 | 第73-104页 |
第一节 对刑法谦抑原则与力度控制的辨证看待 | 第73-78页 |
一、刑法谦抑原则概述 | 第73-75页 |
二、从经济刑法的法益视角看待谦抑原则的不足 | 第75-77页 |
三、本文提出的调控力度标准 | 第77-78页 |
第二节 经济刑法介入的实质标准 | 第78-92页 |
一、经济刑法的设定初衷:保护经济自由 | 第78-83页 |
二、经济刑法的秩序目标:刑法秩序在整体法秩序中的定位 | 第83-89页 |
三、实证范例:公司治理不完善背景下的出入罪现象 | 第89-92页 |
第三节 经济刑法介入的规范标准 | 第92-104页 |
一、规范与法益的关系 | 第92-94页 |
二、规范标准的微观体现:构成要件要素 | 第94-96页 |
三、规范标准的宏观体现:经济刑法边界 | 第96-104页 |
第四章 经济刑法调控的效果 | 第104-135页 |
第一节 准确发挥调控力度的评判标准:经济刑法功能的实现 | 第104-118页 |
一、经济刑法调控的特点 | 第104-108页 |
二、经济刑法调控的目的 | 第108-113页 |
三、经济刑法调控中的刑事政策考量 | 第113-118页 |
第二节 准确发挥调控力度对立法的影响 | 第118-127页 |
一、立法基本原则 | 第118-120页 |
二、刑事立法的总体趋势 | 第120-124页 |
三、加强立法规范的社会认知与遵守 | 第124-127页 |
第三节 准确发挥调控力度对司法的影响 | 第127-135页 |
一、经济犯罪的实质判断方法 | 第127-129页 |
二、法律衔接视角中的出罪化 | 第129-131页 |
三、量刑的经济分析 | 第131-135页 |
第五章 经济刑法调控的责任实现 | 第135-158页 |
第一节 经济犯罪的责任体系概述 | 第135-142页 |
一、经济犯罪引发的责任 | 第135-140页 |
二、经济犯罪法律责任之间的衔接及交叉 | 第140-141页 |
三、责任体系的完善对于刑事责任实现的意义 | 第141-142页 |
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实现路径 | 第142-151页 |
一、经济刑法调控目标视野下的刑事责任 | 第142-144页 |
二、刑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功能趋同 | 第144-148页 |
三、从我国刑法中的损害赔偿规定看刑事责任适用的完善 | 第148-151页 |
第三节 责任实现的实证考察:以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为例 | 第151-158页 |
一、刑事法律责任功能弱化的现象 | 第152-154页 |
二、在责任认定上长期被忽视的“银行过错”因素 | 第154-155页 |
三、在刑事责任评价体系内重新定位“银行过错” | 第155-158页 |
参考文献 | 第158-169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169-170页 |
后记 | 第170-17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