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导言 | 第6-7页 |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概述 | 第7-11页 |
(一) 我国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背景与实施现状 | 第7-8页 |
(二) 该罪的立法价值分析 | 第8-9页 |
(三) 该罪继续存在的必要性 | 第9-11页 |
二、当前立法模式下该罪的缺陷—以证明责任和诉讼理念为视角 | 第11-17页 |
(一) 该罪在诉讼中证明责任的不合理性分析 | 第11-14页 |
(二) 与现代诉讼理念的冲突 | 第14-17页 |
三、当前立法缺陷的成因分析 | 第17-24页 |
(一) 当前立法对该罪的“持有型”定性 | 第17-18页 |
(二) 认识“持有型”犯罪 | 第18-21页 |
(三)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性质上不是“持有型”犯罪 | 第21-22页 |
(四) 对司法实践中将该罪以“持有型”定性理由的质疑 | 第22-24页 |
四、以“不作为犯罪”为基础重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 第24-30页 |
(一) 将该罪定性为“不作为”犯罪的理论基础 | 第24-26页 |
(二) 以“不作为”犯罪重构该罪的关键—制度前置 | 第26-28页 |
(三) 从诉讼程序角度看该罪重构后的积极效应 | 第28-29页 |
(四) 对于罪名的重新审视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3页 |
致谢 |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