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第1-13页 |
一、 假释现有价值的审视 | 第13-31页 |
(一) 、监禁的副作用决定了假释存在的必要性 | 第13-20页 |
1 、“监狱化”人格不利于罪犯受刑后的再社会化 | 第13-15页 |
2 、监狱亚文化的反作用与罪犯矫正的效果 | 第15-18页 |
3 、监禁刑的代价较高 | 第18-20页 |
(二) 、现行假释在刑罚执行中的价值 | 第20-24页 |
1 、利用社会综合资源,实现罪犯矫正社会化 | 第20-21页 |
2 、救济长期自由刑之不足,减少刑罚过剩 | 第21-23页 |
3 、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狱安全 | 第23-24页 |
(三) 、假释是监禁刑罪犯再社会化的最佳途径 | 第24-31页 |
1 、假释比“释放性减刑”更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 | 第24-26页 |
2 、假释比刑满后释放更利于对出狱人的保护 | 第26-27页 |
3 、对符合假释条件的年老患病的罪犯适用假释优于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更能解决监狱中老年罪犯的社会化“出路”问题 | 第27-31页 |
二、 假释适用的障碍与争议 | 第31-48页 |
(一) 、 假释适用在社会观念上的障碍 | 第31-34页 |
1 、 公众对罪犯矫正的了解的程度 | 第31-32页 |
2 、 公众对罪犯假释的态度 | 第32-33页 |
3 、 公众参与对假释人员矫正的现状 | 第33-34页 |
(二) 、假释适用在司法上的障碍 | 第34-39页 |
1 、 司法权和执行权之争 | 第34-36页 |
2 、 权力和被假释权利之争 | 第36-37页 |
3 、 司法机关对假释的不同态度 | 第37-39页 |
(三) 、假释适用的立法和刑事政策障碍 | 第39-44页 |
1 、 假释是刑罚执行的制度 | 第39-40页 |
2 、 法律对假释条件的要求太高 | 第40-42页 |
3 、 刑事政策对假释的限制 | 第42-44页 |
(四) 、假释在现行刑事执行中的障碍 | 第44-48页 |
1 、 假释是刑罚执行中的一种法律奖励措施 | 第44-45页 |
2 、 假释是减刑和监外执行的补充 | 第45-46页 |
3 、 假释的后期执行局限于治安管理的范围 | 第46-48页 |
三、 假释的重新定位----社会化行刑方式 | 第48-60页 |
(一) 、假释地位重新确立,有以下几方面的理论基础 | 第48-52页 |
1 、 行刑社会化原则 | 第48-49页 |
2 、 刑罚个别化原则 | 第49-50页 |
3 、 刑罚谦抑性原则 | 第50-52页 |
(二) 、假释地位重新确立的现实基础 | 第52-55页 |
1 、行刑非监禁化的世界趋势为我国假释重新定位提供了现实基础 | 第52-54页 |
2 、监禁矫正向社区矫正过渡的发展为假释重新定位提供了现实基础 | 第54-55页 |
(三) 、 假释地位的重新确立 | 第55-60页 |
1 、假释是一种社会化行刑方式 | 第55-57页 |
2 、假释--社会化行刑方式的特点 | 第57-58页 |
3 、假释定位为执行方式与监禁执行方式之别 | 第58-60页 |
四、 重新定位的假释的实现途径 | 第60-70页 |
(一) 、 立法建议 | 第60-67页 |
1 、建议制定统一的《刑事执行法》,依法对假释罪犯进行社区矫正 | 第60-61页 |
2 、修改假释条件 | 第61-65页 |
3 、完善假释程序 | 第65-67页 |
(二) 、设立科学的假释决策机构 | 第67页 |
(三) 、建立规范的社区矫正机构及配备矫正专职人员 | 第67-70页 |
1 、 社区矫正独立的执行机构 | 第67-68页 |
2 、 矫正人员的配备 | 第68-70页 |
结尾 | 第70-71页 |
参考文献 | 第71-73页 |
后记 | 第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