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2页 |
第一部分 行为可罚性根据初探 | 第12-28页 |
一、 着眼损害——行为可罚性的最基本切入点 | 第12-16页 |
(一) 损害原则的刑法学应用 | 第12-13页 |
(二) 损害原则的限制条件使其无法成为预备行为可罚的根据 | 第13-16页 |
二、 危险——可罚行为的新切入点 | 第16-23页 |
(一) 损害原则作为可罚行为根据的不足之处 | 第16-17页 |
(二) 在损害原则不足以成为可罚行为的根据时,危险被人们逐渐认识 | 第17-21页 |
(三) 基于危险的根据可以处罚的特殊预备行为 | 第21-23页 |
三、 人格的危险性和罪过——行为可罚的核心根据 | 第23-27页 |
(一) 人格危险性——行为可罚的归宿 | 第23-24页 |
(二) 罪过——损害、危险与人格在行为可罚性根据上的统一 | 第24-27页 |
四、 小结 | 第27-28页 |
第二部分 可罚行为的起点研究 | 第28-51页 |
一、 传统可罚行为起点的观点回顾 | 第28-32页 |
(一) 主观说 | 第28-29页 |
(二) 客观说 | 第29-31页 |
(三) 主、客观相折衷说 | 第31-32页 |
二、 传统着手理论的批判与反思 | 第32-40页 |
(一) 着手理论的背景剖析——理性神话的不可能 | 第32-34页 |
(二) 着手理论的历史任务探析——时过境迁的不必要 | 第34-36页 |
(三) 寻求与实行行为最小距离的思维的误区 | 第36-38页 |
(四) 着手理论的自身矛盾及与构成要件的矛盾 | 第38-40页 |
三、 可罚行为起点新探 | 第40-51页 |
(一) 意大利的可罚起点模式 | 第40-41页 |
(二) 新的可罚行为起点应有的特征 | 第41-43页 |
(三) 可罚行为起点的新标准 | 第43-49页 |
(四) 可罚行为起点的司法判断 | 第49-51页 |
第三部分 对我国预备行为处罚模式的批判性反思 | 第51-72页 |
一、 界限突破:原则处罚预备行为易混淆道德与法律的界限,其处罚方式与中止犯相比有矛盾 | 第51-55页 |
(一) 处罚预备犯是将道德规制模式引入刑法领域 | 第51-53页 |
(二) 与中止犯相比,原则处罚预备行为易导致主观归罪和处罚思想犯 | 第53-55页 |
二、 法治冲突:原则处罚预备行为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导致刑事法网过密,使警察权过早介入私人领域,从而对个人自由构成威胁 | 第55-61页 |
(一) 预备犯违背了刑法谦抑原则 | 第55-57页 |
(二) 原则处罚预备行为使刑事法网过于严密,完全实现该法条必带来过多弊端 | 第57-59页 |
(三) 刑法第22条极易使警察权趋于泛滥而对个人基本自由构成威胁 | 第59-61页 |
三、 规范分析:刑法第22条的逻辑矛盾 | 第61-64页 |
(一) 从逻辑分析,预备犯不是一种犯罪 | 第61-62页 |
(二) 刑罚设置的矛盾 | 第62-63页 |
(三) “为了犯罪,制造条件”可能无限扩大惩罚链条 | 第63-64页 |
四、 实证考察:预备犯实际执行效果及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违背 | 第64-69页 |
(一) 证据证明困难且易诱发依口供定罪 | 第64-66页 |
(二) 犯罪化的泛滥使刑法的威慑力下降,追究率的微渺使法律的严肃性受损 | 第66-67页 |
(三) 不利于罪犯的犯意转化和消除 | 第67-68页 |
(四) 预备犯的实际执行状况是对罪刑法定等原则的违背 | 第68-69页 |
五、 关于预备犯的立法建议 | 第69-72页 |
(一) 处罚预备行为的范围 | 第69-70页 |
(二) 处罚特殊预备行为的立法表述 | 第70页 |
(三) 对犯罪预备的立法改造 | 第70-72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72-7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