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22页 |
导言 | 第22-34页 |
一、问题提出 | 第22-24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24-29页 |
三、论文结构 | 第29-32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32-34页 |
第一章 TRIPS 协议框架下商业秘密民事救济的理论研究 | 第34-125页 |
第一节 TRIPS 协议与国内法中商业秘密的涵义及构成要件与学说研究.. | 第34-63页 |
一、TRIPS 协议与国内法中商业秘密的含义界定 | 第34-47页 |
(一) TRIPS 协议对商业秘密的的界定 | 第34-35页 |
(二) 美国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35-36页 |
(三) 加拿大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36-37页 |
(四) 英国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37-38页 |
(五) 德国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38-39页 |
(六) 日本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39-40页 |
(七) 俄罗斯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40-41页 |
(八) 韩国法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41页 |
(九) 我国台湾地区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41-42页 |
(十) 我国对商业秘密的界定 | 第42-44页 |
(十一) 两大法系对商业秘密界定的发展 | 第44-47页 |
二、各国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与学说评析 | 第47-63页 |
(一) 三要素说的法律价值分析 | 第47-50页 |
(二) 四要素说的法律价值分析 | 第50-51页 |
(三) 五要素说的法律价值分析 | 第51-53页 |
(四) 对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比较分析 | 第53-63页 |
第二节 商业秘密救济的法学基础理论问题 | 第63-83页 |
一、关于合同法理论问题 | 第63-66页 |
(一) 美国合同法理论 | 第63-64页 |
(二) 英国合同法理论 | 第64-66页 |
二、关于侵权法理论问题 | 第66-68页 |
(一) 美国侵权法理论 | 第66-67页 |
(二) 英国侵权法理论 | 第67-68页 |
三、关于财产权理论问题 | 第68-70页 |
(一) 美国财产权理论 | 第68-69页 |
(二) 英国财产权理论 | 第69页 |
(三) 日本财产权理论 | 第69-70页 |
四、关于竞争法理论问题 | 第70-72页 |
(一) 德国、日本竞争法理论 | 第70-71页 |
(二) 美国竞争法理论 | 第71-72页 |
五、关于商业秘密救济理论发展的阶段性和必然性 | 第72-74页 |
(一) 从私法救济理论到公法救济理论 | 第72页 |
(二) 商业秘密相关主体的扩展 | 第72-73页 |
(三) 权利相对性到权利绝对性 | 第73页 |
(四) 各种理论的相互适应性和互补性 | 第73-74页 |
六、TRIPS 谈判中关于商业秘密救济的利益协调问题 | 第74-83页 |
(一) 发达国家对商业秘密救济实践趋势 | 第74-76页 |
(二) 发展中国家的救济实践和立法动因 | 第76-78页 |
(三) 商业秘密国际保护中的南北利益平衡问题 | 第78-83页 |
第三节 TRIPS 协议与各国对商业秘密侵权救济模式的定位 | 第83-96页 |
一、商业秘密法律救济模式的国内法比较分析 | 第83-93页 |
(一) 各国国内法救济模式的主要立法例 | 第83-91页 |
(二) 商业秘密法律救济模式定位的特点 | 第91-93页 |
二、TRIPS 协议对知识产权法律救济模式的规定 | 第93-96页 |
(一) 民事、行政及刑事救济的立体保护模式 | 第93-94页 |
(二) 民事及行政救济的交叉与重合 | 第94-96页 |
第四节 商业秘密救济中的法律问题 | 第96-114页 |
一、商业秘密行政救济中的法律问题 | 第96-102页 |
(一) 国外商业秘密行政救济的有限性及我国的主要实践 | 第96-97页 |
(二) 行政救济的主体和管辖问题 | 第97-99页 |
(三) 行政救济的不足和完善 | 第99-102页 |
二、商业秘密刑事救济中法律问题 | 第102-106页 |
(一) 侵犯商业秘密刑事诉讼管辖问题 | 第102-104页 |
(二)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主体区分问题 | 第104-106页 |
三、商业秘密民事救济中的法律问题 | 第106-114页 |
(一) 商业秘密民事诉讼主体的确定问题 | 第106-109页 |
(二)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民事诉讼和仲裁管辖问题 | 第109-111页 |
(三) 商业秘密侵权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特点 | 第111-114页 |
第五节 商业秘密侵权责任模式的界限问题 | 第114-123页 |
一、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竞合 | 第114-116页 |
(一) 民事、行政以及刑事责任适用角度区分 | 第114-115页 |
(二) 民事、行政及刑事责任是否可同时适用 | 第115-116页 |
二、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审理的交叉与协调 | 第116-121页 |
(一) 行政、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交叉特点 | 第116-117页 |
(二) 商业秘密刑民交叉案件审理模式 | 第117-119页 |
(三) 行政、民事和刑事交叉案件的协调 | 第119-121页 |
三、行政、民事和刑事救济的定位和完善 | 第121-123页 |
(一) 民事救济为主导的救济模式 | 第121-122页 |
(二) 发挥行政救济和刑事救济的补充作用 | 第122-123页 |
小结 | 第123-125页 |
第二章 商业秘密权利判定问题研究 | 第125-171页 |
第一节 TRIPS 协议与各国商业秘密权利判定的基本问题研究 | 第125-142页 |
一、关于商业秘密权利的主体问题 | 第125-131页 |
(一) 商业秘密主体的范围 | 第125-128页 |
(二) 商业秘密的多主体共存可能性 | 第128-130页 |
(三) 商业秘密权归属的判定 | 第130-131页 |
二、关于商业秘密权利的客体问题 | 第131-137页 |
(一) 各国对于商业秘密客体的规定 | 第131-134页 |
(二) 我国法律规定中对于商业秘密客体的例举 | 第134-137页 |
三、关于商业秘密的载体问题 | 第137-139页 |
(一) 商业秘密载体的含义和表现形式 | 第137-138页 |
(二) 商业秘密与其载体的相互关系 | 第138-139页 |
四、关于公有领域的确定问题 | 第139-142页 |
(一) 公有领域的判断标准 | 第139-140页 |
(二) 公有领域的实践认识 | 第140-142页 |
第二节 TRIPS 协议与各国商业秘密权利判定的特殊问题研究 | 第142-154页 |
一、社会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利的限制问题 | 第142-146页 |
(一) 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规定及典型案件 | 第142-144页 |
(二) 我国公共利益对商业秘密权利限制 | 第144-146页 |
二、其他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的限制问题 | 第146-150页 |
(一) 其他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权限制度的法律文献 | 第146-147页 |
(二) 其他合法权利对商业秘密限制的主要方式 | 第147-150页 |
三、反垄断法对商业秘密权利的规制 | 第150-154页 |
(一) 商业秘密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制需求 | 第150-151页 |
(二) 欧共体、日本、美国的主要立法 | 第151-154页 |
(三) TRIPS 协议的反垄断相关规定 | 第154页 |
第三节 商业秘密权与专利权比较研究 | 第154-164页 |
一、商业秘密、专利权保护政策的正当性和国际自由贸易的假象冲突 | 第154-156页 |
(一) 商业秘密与专利权对技术公开的相反态度 | 第154-155页 |
(二) 专利保护政策与商业秘密保护政策的正当性 | 第155页 |
(三) 商业秘密法律与规制专利和限制贸易的假象冲突 | 第155-156页 |
二、商业秘密与专利保护方式比较分析 | 第156-161页 |
(一) 商业秘密与专利保护的主要区别 | 第156-159页 |
(二) 专利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联系 | 第159-161页 |
三、我国商业秘密与专利权相比较的相对优势和缺陷 | 第161-164页 |
(一) 两种制度发展的差距和现实保护的需要 | 第161-162页 |
(二) 跨国公司国际投资中技术保护的现实选择 | 第162-164页 |
第四节 商业秘密权利特征及发展趋势 | 第164-169页 |
一、TRIPS 协议关于商业秘密权利特点问题 | 第164-166页 |
(一) TRIPS 协议保护商业秘密权利的背景 | 第164-165页 |
(二) TRIPS 协议商业秘密权利的特点 | 第165-166页 |
二、商业秘密权利的发展趋势 | 第166-169页 |
(一) 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的范围不断扩大 | 第166-167页 |
(二) 商业秘密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 第167-168页 |
(三) 商业秘密国际化保护趋势 | 第168-169页 |
小结 | 第169-171页 |
第三章 TRIPS 协议与各国关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判定研究 | 第171-220页 |
第一节 各国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类型比较 | 第171-190页 |
一、各国国内法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主要规定比较 | 第171-176页 |
(一) 美国 | 第171-173页 |
(二) 德国 | 第173-175页 |
(三) 日本 | 第175-176页 |
二、WIPO 与TRIPS 协议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主要规定 | 第176-179页 |
(一) 一般规定 | 第177-178页 |
(二) 示例规定 | 第178-179页 |
三、我国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定类型 | 第179-186页 |
(一) 主要法律规定 | 第179-180页 |
(二) 主要侵权行为类型和理解 | 第180-186页 |
四、善意第三人责任的各国立法比较 | 第186-190页 |
(一) 善意第三人的内涵与特点 | 第186-187页 |
(二) 善意第三人责任的学说与立法比较 | 第187-188页 |
(三) 我国对于善意第三人责任的完善 | 第188-190页 |
第二节 TRIPS 协议关于商业秘密侵权归责原则的法律问题 | 第190-202页 |
一、侵权归责原则的涵义 | 第190-191页 |
二、商业秘密侵权的主要归责原则及评析 | 第191-195页 |
(一) 过错责任原则 | 第191-192页 |
(二) 无过错责任原则 | 第192-194页 |
(三) 过错推定原则 | 第194-195页 |
三、TRIPS 协议中商业秘密侵权的归责原则问题 | 第195-198页 |
(一) 对TRIPS 协议第45 条第1 款的理解 | 第196-197页 |
(二) 对TRIPS 协议第45 条第2 款的理解 | 第197-198页 |
四、我国司法实践中归责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198-202页 |
(一)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归责原则规定 | 第198-199页 |
(二) 我国适用侵权归责原则的实践 | 第199-202页 |
第三节 违反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问题 | 第202-207页 |
一、雇用期间与退职后的保密义务比较问题 | 第202-205页 |
(一) 劳动关系的从属性 | 第202页 |
(二) 雇佣期间的保密义务 | 第202-203页 |
(三) 退职后的保密义务 | 第203-205页 |
二、劳动雇佣关系中保密协议条款的法律问题 | 第205-207页 |
(一) 保密协议的理论基础 | 第205页 |
(二) 保密协议主体 | 第205-206页 |
(三) 保密范围 | 第206页 |
(四) 保密期限与协议解除 | 第206-207页 |
第四节 违反竞业禁止的商业秘密侵权的法律问题 | 第207-218页 |
一、竞业禁止的含义、分类及主要价值 | 第207-210页 |
(一) 竞业禁止的含义和分类 | 第207-209页 |
(二) 竞业禁止的法理基础和主要价值 | 第209-210页 |
二、外国国家主要立法例 | 第210-213页 |
(一) 美国的主要立法和判例 | 第210-212页 |
(二) 德国的主要立法 | 第212-213页 |
(三) 瑞士的主要立法 | 第213页 |
三、竞业禁止协议主要内容 | 第213-216页 |
(一) 竞业禁止协议的主体 | 第213-214页 |
(二) 竞业禁止区域和行业领域的限制 | 第214-215页 |
(三) 竞业禁止的时间限制 | 第215页 |
(四) 竞业禁止的合理补偿 | 第215-216页 |
(五) 违反竞业禁止的违约责任 | 第216页 |
四、竞业禁止协议效力的判断及合理处置方式 | 第216-218页 |
(一) 竞业禁止效力判断 | 第216-218页 |
(二) 对竞业禁止协议合理的处置方式(以美国为例) | 第218页 |
小结 | 第218-220页 |
第四章 商业秘密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比较研究 | 第220-269页 |
第一节 各国侵权举证责任及分配制度概述 | 第220-228页 |
一、举证责任的主要学说 | 第220-223页 |
(一) 举证责任的理解 | 第220-221页 |
(二) 举证责任及分配的主要理论学说 | 第221-223页 |
二、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举证责任及分配 | 第223-226页 |
(一) 大陆法系主要分类 | 第223-224页 |
(二) 英美法系的主要分类 | 第224-225页 |
(三) 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要立法例 | 第225-226页 |
三、我国对举证责任的主要理论 | 第226-228页 |
(一) 我国举证责任的主要规定 | 第226-227页 |
(二) 我国采用的主要理论 | 第227-228页 |
第二节 TRIPS 协议关于商业秘密侵权举证责任的一般性问题 | 第228-243页 |
一、TRIPS 协议及WTO 争端解决机制中对举证责任及分配的规定 | 第228-231页 |
(一) TRIPS 协议中涉及举证的有关规定及影响 | 第228-230页 |
(二) WTO 争端解决程序中举证责任对国内法影响 | 第230-231页 |
二、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 第231-234页 |
(一) 美国 | 第231-232页 |
(二) 我国 | 第232-234页 |
三、商业秘密侵权中的司法鉴定问题 | 第234-239页 |
(一) 商业秘密侵权中鉴定的重要性 | 第234页 |
(二)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司法鉴定中的问题 | 第234-237页 |
(三) 司法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的规范完善 | 第237-239页 |
四、优势证据举证规则问题 | 第239-243页 |
(一) 证明标准的理解 | 第239页 |
(二) 盖然性标准和优势证据规则 | 第239-241页 |
(三)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证明标准的运用 | 第241-243页 |
第三节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举证责任的特殊规则问题 | 第243-257页 |
一、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问题 | 第243-247页 |
(一) 举证责任倒置的理解 | 第243页 |
(二)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和运用 | 第243-244页 |
(三)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问题 | 第244-247页 |
二、关于举证责任的推定问题 | 第247-250页 |
(一) 推定的含义和分类 | 第247-248页 |
(二) 法律上的推定和举证责任倒置 | 第248-249页 |
(三) 事实上的推定与“接触+相似”原则 | 第249-250页 |
三、关于举证责任的转移问题 | 第250-253页 |
(一) 举证责任转移的理解 | 第250-251页 |
(二) 举证责任转移与举证责任分配的关系 | 第251-252页 |
(三) 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举证责任转移 | 第252-253页 |
四、关于法院依职权取证和证据保全的问题 | 第253-257页 |
(一) 法院依职权取证和证据保全的主要规定 | 第253-255页 |
(二) 国内法院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掌握的标准 | 第255-257页 |
第四节 我国商业秘密案件的举证责任完善问题 | 第257-269页 |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要素的举证责任问题 | 第257-263页 |
(一) 对秘密性要素举证责任分配的观点及规定 | 第257-258页 |
(二) 对秘密性要素举证责任分配的主要理由 | 第258-259页 |
(三) 对秘密性要素举证责任的实证分析 | 第259-263页 |
(四) 对秘密性要素举证制度完善 | 第263页 |
二、先刑事后民事案件中刑事判决的证据效力的认定问题 | 第263-267页 |
(一) 在先刑事判决证明效力的认定问题 | 第263-265页 |
(二) 在先刑事判决在民事诉讼中证明程序中的完善 | 第265-267页 |
三、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法官的释明权问题 | 第267-269页 |
(一) 法官在商业秘密案件中行使释明权的现实需要 | 第267-268页 |
(二) 行使释明权需要注意的问题 | 第268-269页 |
小结 | 第269-272页 |
第五章 各国禁令制度和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比较研究 | 第272-315页 |
第一节 TRIPS 协议及各国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禁令制度的适用问题 | 第272-284页 |
一、TRIPS 协议关于禁令制度的法律要件问题 | 第272-275页 |
(一) TRIPS 协议对各国建立禁令制度总要求 | 第272-273页 |
(二) TRIPS 协议第44 条的规定 | 第273页 |
(三) TRIPS 协议第3 节关于临时措施的规定 | 第273-275页 |
二、美国禁令制度的适用问题 | 第275-280页 |
(一) 美国商业秘密禁令缘起及主要法律依据 | 第275-277页 |
(二) 禁令的主要种类及适用条件 | 第277-280页 |
三、德国、日本、我国台湾地区的禁令制度及类似措施 | 第280-282页 |
(一) 德国 | 第280-281页 |
(二) 日本 | 第281页 |
(三) 我国台湾地区 | 第281-282页 |
四、诉前禁令与其他禁令制度的区别 | 第282-284页 |
(一) 美国三种禁令的主要区别 | 第282页 |
(二) 诉前禁令相对于其他禁令优势 | 第282-284页 |
第二节 商业秘密侵权中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284-298页 |
一、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形成和演进问题 | 第284-289页 |
(一)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形成 | 第284-285页 |
(二) 不可避免披露原则框架的确立 | 第285-289页 |
二、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理论依据和衡平法基础 | 第289-291页 |
(一) 从商业秘密法保护的宗旨出发 | 第289页 |
(二) 从知识产权制止即发侵权制度出发 | 第289-290页 |
(三) 从衡平法基础出发 | 第290-291页 |
三、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的适用条件和限制 | 第291-295页 |
(一) 离职雇员确实掌握原雇主的商业秘密 | 第291-293页 |
(二) 新旧雇主之间存在竞争关系 | 第293-294页 |
(三) 离职雇员前后工作具有相当程度的相似性 | 第294页 |
(四) 潜在侵占的程度达到披露的不可避免 | 第294-295页 |
四、不可避免披露原则产生的影响 | 第295-298页 |
(一) 对商业秘密救济的使用方式进一步扩展 | 第295-296页 |
(二)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离职雇员的劳动权 | 第296-297页 |
(三) 将知识产权即发侵权引入商业秘密保护 | 第297-298页 |
第三节 禁令制度在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的适用问题 | 第298-313页 |
一、我国目前禁令制度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适用情况分析 | 第298-305页 |
(一) 我国知识产权禁令制度的立法情况 | 第298-299页 |
(二) 我国知识产权诉前禁令的适用情况 | 第299-304页 |
(三) 我国商业秘密案件中“终局禁令”适用情况 | 第304-305页 |
二、在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适用诉前禁令制度的必要性和现实基础 | 第305-308页 |
(一) TRIPS 协议的总要求 | 第305-306页 |
(二) 商业秘密救济自身的需要 | 第306页 |
(三) 现有其他制度与诉前禁令制度区别及不足 | 第306-307页 |
(四) 诉前禁令制度日臻完善范围不断扩大 | 第307-308页 |
三、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适用诉前禁令的制度设计 | 第308-313页 |
(一) 主要参照我国现有诉前禁令制度 | 第308-310页 |
(二) 在商业秘密诉前禁令制度推进上可分“两步走” | 第310-312页 |
(三) 商业秘密诉前禁令实体审查仍需严格 | 第312-313页 |
小结 | 第313-315页 |
第六章 TRIPS 协议与各国关于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研究 | 第315-350页 |
第一节 各国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立法比较 | 第315-326页 |
一、英美法系国家有关商业秘密侵权损害的立法体例 | 第315-318页 |
(一) 美国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类别和条件 | 第315-316页 |
(二) 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和内容选择 | 第316-318页 |
二、德日等大陆法系有关商业秘密侵权损害的立法体例 | 第318-322页 |
(一) 德国 | 第318-319页 |
(二) 日本 | 第319页 |
(三) 俄罗斯 | 第319-320页 |
(四) 韩国 | 第320页 |
(五) 我国台湾地区 | 第320-322页 |
三、TRIPS 协议有关商业秘密损害赔偿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322-326页 |
(一) TRIPS 协议侵权损害赔偿原则的适用 | 第322-324页 |
(二) 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与禁令适用的联系与区别 | 第324-326页 |
第二节 各国有关补偿性的填平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326-332页 |
一、补偿性赔偿原则的民法传统 | 第326-327页 |
(一) 对私权救济的民法传统 | 第326-327页 |
(二) 侵权行为法的补偿性功能 | 第327页 |
(三) 补偿性原则的延展性 | 第327页 |
二、关于损害赔偿的确定和范围问题 | 第327-332页 |
(一) 美国补偿性赔偿的具体确定 | 第327-329页 |
(二) 日本对于补偿性原则中推定的运用 | 第329-330页 |
(三) 我国适用补偿性赔偿原则的实证例举 | 第330-332页 |
第三节 各国有关惩罚性赔偿原则的适用问题 | 第332-341页 |
一、惩罚性赔偿原则的竞争法法理基础 | 第332-334页 |
(一) 惩罚性原则的理论基础 | 第332-333页 |
(二) 竞争法理论对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影响 | 第333-334页 |
二、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必要性和经济合理性 | 第334-337页 |
(一) 惩罚性原则的现实需要 | 第334-336页 |
(二) 惩罚性原则的经济合理性 | 第336-337页 |
三、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原则问题 | 第337-339页 |
(一) 惩罚性赔偿法定原则 | 第337-338页 |
(二) 惩罚性赔偿例外原则 | 第338-339页 |
四、惩罚性赔偿原则的具体适用和考虑因素 | 第339-341页 |
(一) 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明确规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 | 第339页 |
(二) 限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惩罚性原则的适用标准 | 第339-340页 |
(三) 惩罚性原则的适用基于当事人的请求 | 第340页 |
(四) 明确惩罚性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 第340-341页 |
第四节 我国商业秘密侵权赔偿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思考 | 第341-350页 |
一、关于我国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原则的问题 | 第341-343页 |
(一) 全面赔偿原则 | 第341-342页 |
(二) 衡平原则 | 第342-343页 |
二、关于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问题 | 第343-345页 |
(一) 美国对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方法 | 第343-344页 |
(二) 我国对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方法 | 第344-345页 |
三、关于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问题 | 第345-347页 |
(一) 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计算方式 | 第345-346页 |
(二) 我国法院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计算方式 | 第346-347页 |
四、关于商业秘密侵权损害赔偿的实践完善 | 第347-350页 |
(一) 在补偿性原则基础上明确惩罚性赔偿 | 第347-348页 |
(二) 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确定不同的侵权损害赔偿方式 | 第348-349页 |
(三) 法定赔偿的合理确定 | 第349-350页 |
小结 | 第350-352页 |
结束语 | 第352-364页 |
一、我国商业秘密民事救济的政策选择 | 第352-353页 |
二、规划商业秘密专门立法、重视法院的判例指导制度 | 第353-354页 |
三、商业秘密民事救济制度完善的重点方面 | 第354-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364-38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380-381页 |
后记 | 第381-38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