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1 绪论 | 第10-15页 |
·研究背景 | 第10-11页 |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第11-12页 |
·研究的目的 | 第11页 |
·研究的意义 | 第11-12页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2-14页 |
·国内研究现状 | 第12-13页 |
·国外的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研究方法 | 第14-15页 |
2 黄河流域水资源概述 | 第15-24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现状概括 | 第15-20页 |
·黄河上、中、下游 | 第15-17页 |
·黄河主要水系 | 第17-19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特点 | 第19-20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 | 第20-22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的保护现状 | 第21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的利用现状 | 第21-22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必要性 | 第22页 |
·本章小结 | 第22-24页 |
3 国外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考察及启示 | 第24-31页 |
·澳大利亚 | 第24-26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况 | 第24-25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特点 | 第25-26页 |
·德国 | 第26-28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况 | 第26-27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制主要特点 | 第27-28页 |
·墨西哥 | 第28-29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立法概述 | 第28页 |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法制主要特点 | 第28-29页 |
·启示与借鉴 | 第29-30页 |
·转变指导思想,更新立法、执法理念 | 第29页 |
·制定专门的流域法 | 第29-30页 |
·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方面的法律制度 | 第30页 |
·制定水权登记制度 | 第30页 |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第30页 |
·本章小结 | 第30-31页 |
4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原因 | 第31-37页 |
·法律法规不健全 | 第31页 |
·立法理念滞后,没有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 第31页 |
·没有流域专门法规 | 第31页 |
·不应将资源法与环境法分立 | 第31页 |
·水行政执法监督不力 | 第31-33页 |
·水行政执法监督队伍成员素质较低 | 第32页 |
·对水行政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 | 第32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机构权力有限 | 第32页 |
·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水资源管理 | 第32-33页 |
·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 | 第33-34页 |
·水生态补偿不到位 | 第33页 |
·有偿使用的范围不全 | 第33-34页 |
·征收标准普遍偏低 | 第34页 |
·人们对水资源的认识仍停留在“自来”上 | 第34页 |
·水权制度不健全 | 第34-35页 |
·水权制度在立法上的缺失 | 第34-35页 |
·所有权和经营权界定不清 | 第35页 |
·水价偏低,主管部门压力大,运营效率低 | 第35页 |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 第35-36页 |
·公众参与的机制没有建立 | 第36页 |
·公众参与缺乏激励机制 | 第36页 |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较窄 | 第36页 |
·本章小结 | 第36-37页 |
5 解决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法律对策 | 第37-46页 |
·构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 第37-39页 |
·制定《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的重大意义 | 第37页 |
·《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应确定的原则 | 第37-38页 |
·所应确立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 第38-39页 |
·加强黄河水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 第39-40页 |
·转变执法理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 第39页 |
·完善相关行政考核机制和责任制 | 第39-40页 |
·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健全 | 第40-42页 |
·完善水资源生态补偿费用的法律规定 | 第40页 |
·增加法律对水资源生态补偿的规定 | 第40页 |
·确立补偿主体、原则、方式及补偿资金来源 | 第40-42页 |
·健全黄河流域水权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结构 | 第42-43页 |
·建立科学合理的黄河水价 | 第42页 |
·完善黄河水权交易的法律保障体系 | 第42-43页 |
·鼓励公众参与,培养民众法制意识 | 第43-45页 |
·扩大参与程度、范围,主体,保证权利实现 | 第44页 |
·建立行之有效的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 | 第44-45页 |
·增加救济途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 第45页 |
·本章小结 | 第45-46页 |
结论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