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国际法论文--国际经济法论文

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

目录第1-7页
详细目录第7-15页
提要第15-17页
缩写词第17-19页
引言第19-21页
第一章 严格相符原则在信用证法律制度诸原则中的重要性第21-27页
 第一节 构成信用证机制基石的两条黄金原则第21-24页
  一、信用证独立性原则和抽象性原则第21-22页
  二、单据表面严格相符原则第22页
  三、严格相符原则与独立性原则的关联第22-24页
 第二节 与信用证单据表面严格相符原则有关的其他基本原则第24-26页
  一、付款的迅疾性原则(promptness)第24-25页
  二、保持信用证机制的高效和低成本原则(efficiency)第25-26页
  三、尽可能减少诉讼或司法干预的可能(minimum justice inference)第26页
 小结第26-27页
第二章 严格相符原则带来的弊端和需解决的问题第27-38页
 第一节 严格相符原则带来的实务上的严重问题第27-35页
  一、问题之一:受益人第一次交单的拒付率奇高第27-30页
  二、问题之二:开证行的尴尬角色和其面临的复杂利益冲突第30-31页
  三、问题之三:不同国家法院在实际案例中适用严格相符原则的差异第31-32页
  四、问题之四:不当适用严格相符原则导致诉讼案件显著增加第32-33页
  五、问题之五:国际商会的“统一惯例”的“不统一”第33-34页
  六、问题之六:严格相符原则容易被滥用第34-35页
 第二节 适用严格相符原则的理论争议第35-37页
  一、适用严格相符原则还是实质相符原则第35页
  二、关于单据之间必须保持一致问题的争论第35-36页
  三、关于适用严格相符原则时应适用具体操作标准第36页
  四、交单人和交单地以及交单时间等非单据条款是否也要严格相符第36页
  五、开证行拒绝单据的时间\说明拒绝理由\退单以及为交单人持有单据的说明是否也要严格相符第36-37页
 小结第37-38页
第三章 严格相符原则下产生不同审单标准第38-49页
 第一节 第一个标准:严格相符标准(strict comply standard)第38-41页
  一、各国绝大多数司法实务坚持严格相符标准第38页
  二、最新美国成文法主张适用严格相符原则而不是实质相符原则第38-39页
  三、银行在审单中应跟随“严厉的反直觉的严格相符原则”而非商业常识第39页
  四、字面或镜象标准(a literal,mirror image of the credit)第39-40页
  五、似真还假的词句镜象标准第40-41页
  六、法院重新界定的镜象标准第41页
 第二节 第二个标准:实质相符标准(substantially comply standard)第41-44页
  一、实质相符是严格相符原则在衡平法上的例外第41-42页
  二、法院基于公平原则对严格相符原则的修正第42-43页
  三、美国适用实质相符的重点判例第43-44页
 第三节 严格相符和实质相符之争第44-45页
  一、法院判例承认审单标准有时存在激烈争论第44-45页
  二、大量有份量的判例仍坚持适用严格相符原则第45页
  三、实质相符原则最终被成文法排除适用第45页
 第四节 第三个标准:中间标准(bifurcated standard)第45-47页
  一、中间标准或双重标准第45-46页
  二、经济严格一致标准第46页
  三、“由申请人承担风险方式分析单据”标准第46页
  四、判例主张应该在所有的信用证交易中适用同一审单标准第46-47页
 第五节 各国判例对第二种标准和第三种标准的否定第47-48页
 小结第48-49页
第四章 关于严格相符原则的成文法和国际惯例第49-59页
 第一节 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第49-53页
  一、UCP500的条文规定第50页
  二、国际商会对相符原则的实务上的解释第50-51页
  三、国际商会关于“非单据条款”的规定和意见第51页
  四、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答复意见第51-52页
  五、eUCP第52页
  六、ISBP第52-53页
 第二节 美国商法典(UCC)第五篇相关规定第53-57页
  一、UCC1974年版本第5-109条的规定第53页
  二、UCC第五篇1995年修订版本第5—108条的规定第53-54页
  三、1995年修改后第5—108条官方评论中值得注意的几点第54-57页
 第三节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第57-58页
 小结第58-59页
第五章 严格相符原则在各国判例中的适用第59-89页
 第一节 严格相符原则在普通法国家法院的适用第59-68页
  一、对美国判例的总结第59-62页
  二、对英国判例的总结第62-67页
  三、加拿大:适用严格相符原则但是对细小差异或非实质性不符点留有余地第67-68页
  四、新加坡法院的判例: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之间非常细小的以及无害的差异不能被当作不符点第68页
  小结第68页
 第二节 严格相符原则在大陆法国家判例中的适用第68-78页
  一、德国判例明确适用严格相符原则第68-74页
  二、瑞士判例总结第74-76页
  三、法国的学理和判例第76-77页
  四、日本和韩国的判例第77-78页
  小结第78页
 第三节 严格相符原则在中国法院判例中的适用第78-89页
  一、最高法院的较早判例:信用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单证严格相符第78-79页
  二、最高法院纽科案判决:严格相符原则要求单单相符、单证相符第79页
  三、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的判例:单据之间的不一致构成不符第79页
  四、最高法院“潮连案”判决: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值得注意第79-80页
  五、中国部分地方法院的判例第80-87页
  六、中国判例的初步总结第87-88页
  小结第88-89页
第六章 适用严格相符原则所产生单据不符的类型第89-109页
 第一节 信用证单证不符点类型的总结第89-90页
  一、极其微小的不符点(de minimis)第89页
  二、微小的不符点(minor)第89页
  三、重大的不符点(major)第89-90页
 第二节 信用证条文中本身有具体的严格的文本要求或文字要求的,要严格按照信用证文本出具单据,否则可能被判决存在不符。第90-92页
  一、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以及单据中文字表述已经事先发给受益人第90-91页
  二、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已经规定好了词句第91页
  三、信用证要求的索款函已经事先告知文本第91页
  四、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已经有词句要求,但是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词句有出入第91-92页
  五、信用证要求指定人签名,但是单据是受让人签名的第92页
  六、信用证要求明确的词句,但是词句有出入,签名人也有出入第92页
 第三节 不符点不可能误导审单人或开证人第92-94页
  一、受益人提交单据中的词句和信用证中所要求单据中的词句增加了几个词第92页
  二、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门牌号和地址和信用证规定有出入第92-93页
  三、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中词句表述基础合同项下款项未用于信用证规定的用途第93页
  四、信用证项下要求汇票所跟随的单据中词句和信用证要求的词句不一致第93-94页
 第四节 不符点是打字错误或抄写错误第94-96页
  一、信用证要求汇票注明信用证号码“86—122—S”,但是汇票打成“86—122—5”第94页
  二、受益人提交的发票中将拖车数量打成“TRLR#65024 SEAL #4389”,而提单打成“TRLR#650524 SEAL# 04389”第94页
  三、交单迟延和信用证过期是微小的不符点第94-95页
  四、单据中存在明显的句法或打字错误不是不符点第95页
  五、不符点是明显的拼写错误,但是错误会误导审单人第95页
  六、如何确定是打字错误第95页
  七、打字错误的各种类型第95-96页
  八、其他打字错误的例子第96页
 第五节 提交了信用证中所没有要求的额外的单据或文字第96-100页
  一、美国的案例第96-99页
  二、英国的案例第99-100页
  三、国际商会的立场第100页
 第六节 未能提交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第100页
  一、受益人无法获得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第100页
  二、受益人未能提交申请人的过错证明第100页
 第七节 只有受益人才可以提交单据,其他人不可以代替受益人提交单据要求开证行兑付,否则构成单证不符第100-101页
  一、国际商会的立场第100页
  二、美国的判例第100-101页
 第八节 提交单据正本和复印件问题第101-104页
  一、美国案例第101-103页
  二、英国判例第103-104页
  三、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立场第104页
 第九节 单据提交的时间也需与信用证严格相符第104-105页
  一、美国判例:第104-105页
  二、英国第105页
 第十节 交单时间、交单地点和交单人也需要严格相符第105-108页
  一、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时间有不符,但是开证行没有给出及时的不符点通知第105-106页
  二、受益人要在信用证规定的时间内迅速交单第106页
  三、检验报告上的日前和提单日期不一致第106页
  四、开证行拒付单据的时间也需要严格相符第106-107页
  五、信用证中关于交单时间和地点的要求不属于非单据条款第107页
  六、最晚装运期的规定也必须严格相符第107页
  七、交单的最晚期限和议付的最晚期限第107-108页
  八、被指定行和议付行在向开证行交单要求偿付时是否必须要注明收到单据的时间第108页
 小结第108-109页
第七章 严格相符原则下单单一致和单据互救问题第109-118页
 第一节 美国判例:单据之间能否相互补救?第109-113页
  一、支持单据之间相互补救的判例第109-111页
  二、不支持单据相互补救的判例第111-113页
 第二节 英国:单据之间建立联系的程度第113页
  一、单据之间可以互相补救第113页
  二、单单相符应该达到的程度第113页
  三、是否应将所有的单据放在一起看?第113页
 第三节 中国:是否允许单据之间互相补救第113-117页
  一、最高法院在判例中意见第113-114页
  二,地方法院的判例: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第114-117页
 第四节 国际商会的立场第117页
 小结第117-118页
第八章 合理审单人标准和审单人的合理谨慎问题第118-129页
 第一节 审单人的标准第118-123页
  一、合理的审单人第118页
  二、审单人应是一位有经验的审单人,而不是门外汉第118-119页
  三、开证行和审单人不应该被期望知晓特殊的贸易或商业惯例第119页
  四、红旗条款信用证审核第119-120页
  五、开证行审单或开证申请人审单第120-121页
  六、中国法院的判例:合理审单人标准和门外汉审单人标准第121-123页
 第二节 关于审单人的合理谨慎问题第123-128页
  一、国际商会:留给国内法解释第124页
  二、大陆法国家德国和瑞士:和民法上的善意原则关联第124-126页
  三、普通法国家美国和英国第126-127页
  四、中国第127-128页
 小结第128-129页
第九章 审单的合理时间和拒付通知问题第129-139页
 第一节 关于开证行审单的合理时间问题第129-133页
  一、国际商会第129-130页
  二、大陆法国家第130-131页
  三、普通法国家第131-133页
  四、中国大陆,台湾以及香港:三天到五天第133页
 第二节 关于拒付通知的问题第133-138页
  一、开证行只有一次拒付机会第133-134页
  二、合格的拒付通知第134页
  三、拒付理由一次列明第134-135页
  四、即使获得法院禁令拒付通知也必须尽速给出第135页
  五、拒付通知必须在7个银行工作日给出第135-136页
  六、只给出不符点,没有表明拒付不是合格的拒付通知第136页
  七、只给出拒付通知没有拒付理由不构成拒付第136-137页
  八、只说“不符单据”没有说具体的不符点就作出拒付不是足够的拒付通知第137页
  九、开证行拒付单据后持有单据或原单退回第137页
  十、开证行发出拒付通知的方式第137-138页
  十一、补充交单发现新的不符点第138页
  十二、信用证过效期,开证行无义务发拒付通知第138页
  十三、不符点通知须发送给转递单据的银行第138页
 小结第138-139页
第十章 严格相符原则的否定:欺诈例外第139-147页
 第一节 美国第139-141页
  一、实质性欺诈的发生第139页
  二、严重欺诈的发生第139-140页
  三、越权第140页
  四、除非出现欺诈,否则不能越过单据看基础交易第140页
  五、单据表面相符即可,除非出现欺诈,否则即不能深究单据背后内容第140-141页
  六、单据是否严格相符不是法院去决定的事第141页
 第二节 英国和加拿大第141-142页
  一、英国:只有欺诈例外才能超越严格相符原则第141-142页
  二、加拿大:发生欺诈时严格相符原则不再起作用第142页
 第三节 受益人对单据真实性和单证相符的默示保证第142-145页
  一、美国第142-143页
  二、英国第143-145页
  三、新加坡第145页
  四、统一惯例:银行对单据真实性没有保证第145页
 小结:第145-147页
第十一章 中国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有关条文逐条分析和评论第147-158页
 第一节 对司法解释第六条的分析和评论第147-152页
  一、条文规定第147页
  二、评论:信用证单据审查的标准第147-152页
 第二节 对司法解释第七条的分析和评论第152-157页
  一、司法解释的条文规定第152页
  二、评论:开证行和申请人对不符点的决定、接受和放弃第152-157页
 小结第157-158页
结论第158-161页
 一、如何适用严格相符原则决定信用证制度未来的存亡第158页
 二、各国法院应该严防严格相符原则被恶意滥用第158页
 三、严格相符原则的普遍接受和微小瑕疵的原谅第158-159页
 四、简单的原则和细致变化着的标准实务第159页
 五、颁布ISBP645对实务界的积极意义第159页
 六、中国实务界需掌握平衡的技巧第159页
 七、国际惯例制订中争论的继续第159-160页
 八、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公布的意义和问题第160-161页
后记第161-162页
参考资料第162-183页
 爱尔兰案例第162页
 澳大利亚案例第162页
 比利时案例第162页
 德国案例和法律资料第162-163页
 德国书籍和文章第163-164页
 法国案例第164页
 法国书籍文章第164页
 香港案例第164页
 国际商会出版物第164-165页
 韩国案例第165-166页
 加拿大案例第166页
 美国案例第166-173页
 美国法律第173页
 美国书籍第173页
 美国文章第173-175页
 日本案例第175页
 日本书籍文章第175页
 瑞士案例第175页
 台湾书籍文章第175页
 新加坡案例第175-176页
 新加坡书籍文章第176页
 意大利法律和书籍第176页
 英国案例第176-178页
 英国书籍第178-179页
 中国案例第179-181页
 中国法律第181-182页
 中国书籍第182页
 中国文章第182-183页

论文共18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多边贸易体制--绩效、挑战与解决之道
下一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刚构桥的“剪力滞”效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