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8页 |
前言 | 第18-21页 |
第一章 概述 | 第21-50页 |
第一节 国际法中的海洋污染 | 第22-29页 |
一、海洋污染的概念与分类 | 第22-23页 |
二、有关海洋污染国际立法的简略沿革和发展 | 第23-26页 |
三、发展中的责任认定、赔偿制度 | 第26-29页 |
第二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海洋污染的管辖权问题 | 第29-33页 |
一、海洋污染的国家管辖权 | 第29-30页 |
二、不同污染源造成海洋污染的不同管辖权 | 第30-33页 |
第三节 执行与保障 | 第33-44页 |
一、沿海国的权限 | 第33-35页 |
二、港口国的权限 | 第35-36页 |
三、执行 | 第36-42页 |
四、保障 | 第42-44页 |
第四节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二部分需要持续关注的几个问题 | 第44-50页 |
一、船旗国控制海洋污染的责任问题 | 第46-47页 |
二、船舶的建造和装备问题 | 第47页 |
三、专属经济区内危险货物的运输问题 | 第47-48页 |
四、《公约》中“一般接受的国际规则和标准” | 第48-50页 |
第二章 海洋污染的责任认定 | 第50-96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中的国家责任 | 第50-65页 |
一、国际法中的国家责任 | 第50-51页 |
二、海洋污染中国家责任的法律基础 | 第51页 |
三、跨界海洋环境损害中国家责任的归责标准与构成要件 | 第51-54页 |
四、国家的赔偿责任 | 第54-56页 |
五、海洋污染中国家责任的免除 | 第56-60页 |
六、“方便旗”船、“真正联系”与国家责任 | 第60-65页 |
第二节 海洋污染中的民事责任 | 第65-72页 |
一、1969 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简称《CLC1969》)和1971 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简称《FUND1971》)所确立的民事责任制度 | 第66-69页 |
二、工业责任制度(有关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民间协定) | 第69-70页 |
三、其它责任条约 | 第70-72页 |
第三节 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合作义务与责任 | 第72-85页 |
一、联合国框架下的国际合作 | 第73-79页 |
二、通过区域性国际组织的合作 | 第79-80页 |
三、双边合作 | 第80-81页 |
四、国际合作与协调新趋向 | 第81-85页 |
第四节 典型案例研究 | 第85-96页 |
一、爱尔兰诉英国MOX 核电厂案 | 第85-93页 |
二、“威望号”泄油事故 | 第93-96页 |
第三章 海洋污染的赔偿制度 | 第96-115页 |
第一节 海洋污染的求偿主体 | 第96-98页 |
一、国家求偿 | 第96-97页 |
二、私人求偿 | 第97-98页 |
第二节 船舶油污损害的赔偿机制概述 | 第98-108页 |
一、赔偿原则 | 第98-100页 |
二、赔偿的范围 | 第100-103页 |
三、赔偿的资金保证 | 第103-108页 |
第三节 国际油污赔偿的现行做法 | 第108-115页 |
一、国际条约中船舶油污损害的民事责任限额 | 第108-109页 |
二、国内法规定 | 第109-110页 |
三、加拿大:参加国际公约和国内立法相结合的油污损害赔偿机制 | 第110-113页 |
四、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赔偿制度的发展动向 | 第113-115页 |
第四章 我国海洋污染损害赔偿的法律实践 | 第115-134页 |
第一节 参与国际公约及国内立法 | 第117-121页 |
一、我国缔结和签署的国际环境条约 | 第117-118页 |
二、我国海洋环境国内立法现状 | 第118页 |
三、我国与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体系”衔接问题 | 第118-121页 |
第二节 案例分析 | 第121-130页 |
一、“塔斯曼海”号油轮污染渤海湾案 | 第121-124页 |
二、“海成”轮油污损害赔偿案 | 第124-130页 |
第三节 完善中的我国海洋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 第130-134页 |
一、如何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和保险制度 | 第130-131页 |
二、中国建立油污损害赔偿制度的进展 | 第131-134页 |
结论 | 第134-138页 |
参考文献 | 第138-143页 |
后记 | 第1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