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4页 |
第一部分 西部民族地区的重要地位 | 第14-17页 |
第二部分 行政法制现代化是西部民族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17-27页 |
(一) 行政法制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 第17-21页 |
(二) 行政法制现代化完善的标准 | 第21-25页 |
(三) 行政法制现代化与西部民族地区开发的关系 | 第25-27页 |
第三部分 西部民族地区在行政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27-39页 |
(一) 西部民族地区法制环境不容乐观 | 第27-31页 |
(二) 西部民族地区与东中部地区经济差距还在拉大 | 第31-32页 |
(三)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 第32-33页 |
(四) 西部民族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迫在眉睫 | 第33-35页 |
(五) 西部民族地区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亟待加强 | 第35-37页 |
(六) 西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滞后 | 第37-39页 |
第四部分 西部大开发中民族地区行政法现代化的主要对策 | 第39-55页 |
(一) 加强地方行政立法,逐步建立西部大开发全方位调整的行政法律体系 | 第39-43页 |
(二)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优化西部民族地区行政法制环境 | 第43-45页 |
(三) 加大法律参入力度,加快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步伐 | 第45-47页 |
(四) 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 第47-49页 |
(五) 加强西部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建设,促进西部可持续发展 | 第49-51页 |
(六) 认真贯彻《教育法》,大力发展西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 | 第51-52页 |
(七) 依法加强对西部民族地区宗教事务的管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 第52-55页 |
结束语 | 第55-56页 |
参考书目及资料 | 第56-58页 |
后记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