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必要性 | 第1-20页 |
一、我国行政诉讼现状分析 | 第9-11页 |
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1-15页 |
(一) 传统行政法学理论对行政诉讼和解的质疑 | 第11-12页 |
(二) 对上述观点的回应 | 第12-14页 |
(三) 行政诉讼和解与调解——“第三条道路”之争 | 第14-15页 |
三、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实践价值 | 第15-20页 |
(一) 和解制度符合中国传统文化,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增加了制度的可操作性 | 第16-17页 |
(二) 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有利于诉讼经济,节约诉讼成本 | 第17-18页 |
(三) 行政诉讼和解有利于克服单纯裁判的弊端,实现裁判与和解的互补与互动 | 第18-20页 |
第二部分 诉讼和解制度之比较研究 | 第20-25页 |
一、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行政诉讼和解制度的立法及实践 | 第20-22页 |
二、民事诉讼和解制度比较分析 | 第22-25页 |
(一) 民事诉讼中和解与调解之辩 | 第22-23页 |
(二) 国外民事诉讼和解制度阐析 | 第23-25页 |
第三部分 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性质及特征 | 第25-32页 |
一、行政诉讼和解的概念 | 第25页 |
二、行政诉讼和解的性质 | 第25-27页 |
三、行政诉讼和解的特征 | 第27-28页 |
(一) 行政诉讼和解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 | 第27页 |
(二) 行政诉讼和解以当事人享有处分权为前提 | 第27-28页 |
(三) 行政诉讼和解以法定程序作为保障 | 第28页 |
(四) 行政诉讼和解以解决行政纠纷、终结诉讼程序为目的 | 第28页 |
四、行政诉讼和解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第28-32页 |
(一) 行政诉讼和解与行政行为 | 第28-29页 |
(二) 行政诉讼和解与民事诉讼和解 | 第29-30页 |
(三) 行政诉讼和解与国家行政赔偿诉讼调解 | 第30页 |
(四) 行政诉讼和解与行政契约 | 第30-32页 |
第四部分 行政诉讼和解的要件分析 | 第32-41页 |
一、行政诉讼和解要件概述 | 第32页 |
二、行政诉讼和解的形式要件 | 第32-35页 |
三、行政诉讼和解的实质要件 | 第35-41页 |
(一) 当事人就诉讼标的享有处分权 | 第35-38页 |
(二) 行政诉讼和解不得违反公共利益 | 第38-39页 |
(三) 和解标的具有可和解性 | 第39页 |
(四) 思考中的困局 | 第39-41页 |
第五部分 行政诉讼和解的效力、形式及后续程序 | 第41-44页 |
一、行政诉讼和解的效力及其形式 | 第41-42页 |
(一) 确定力 | 第41页 |
(二) 拘束力 | 第41-42页 |
(三) 执行力 | 第42页 |
二、行政诉讼和解的后续程序 | 第42-44页 |
结语 | 第44-46页 |
参考书目及论文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