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国际法论文--国际私法论文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下涉外同性婚姻的效力认定问题研究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页
引言第9-11页
第一章 涉外同性婚姻定义及我国对其效力认定第11-21页
    第一节 同性婚姻的合法化进程第11-16页
        一、荷兰第11-13页
        二、美国第13-14页
        三、台湾地区第14-16页
    第二节 涉外同性婚姻的定义及分类第16-18页
        一、涉外同性婚姻的定义第16-17页
        二、涉外同性婚姻的分类第17-18页
    第三节 我国关于涉外同性婚姻效力的法律认定第18-21页
        一、我国关于同性婚姻的法律规定第18-19页
        二、我国关于涉外同性婚姻法律效力的认定第19-21页
第二章 国际私法语境下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第21-29页
    第一节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内涵与外延第21-22页
        一、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内涵第21页
        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外延第21-22页
    第二节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功能及发展趋势第22-25页
        一、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功能第22-23页
        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发展趋势第23-25页
    第三节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在涉外同性婚姻领域的适用第25-29页
        一、大陆法系国家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在涉外同性婚姻领域的适用第25-26页
        二、英美法系国家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在涉外同性婚姻领域的适用第26页
        三、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立法及适用第26-29页
第三章 相关国家或地区关于涉外同性婚姻效力的认定第29-34页
    第一节 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地区关于涉外同性婚姻效力的认定第29-31页
        一、以色列第29-30页
        二、香港地区第30-31页
    第二节 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或地区关于涉外同性婚姻效力的认定第31-34页
        一、法国第31-32页
        二、美国第32-34页
第四章 辨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则解决我国涉外同性婚姻效力第34-44页
    第一节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不足第34-37页
        一、不利于与涉外同性婚姻相关的涉外民事关系的识别第34-35页
        二、不利于以同性婚姻效力为先决问题的主要问题的解决第35-37页
        三、不利于我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第37页
    第二节 辩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确权型案件第37-39页
    第三节 辩证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先决型案件第39-44页
        一、涉外同性婚姻作为涉外民商事案件先决问题的情形第39-40页
        二、上述情形下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谨慎适用第40-44页
结论第44-45页
参考文献第45-48页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第48-49页
致谢第49-50页
附件第50页

论文共5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作用研究--以广东省高校为例
下一篇:民国时期绥远地区所属县保卫团问题研究(1916-1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