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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的认定研究--以2012年相关司法解释为背景

中文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序言第10-11页
一、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制度概述第11-14页
    (一)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责任主体内涵之界定第11页
    (二) 认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意义第11-12页
        1. 有利于受害方得到充分、及时的补偿第11-12页
        2. 有利于在赔偿责任主体之间合理分配责任第12页
    (三) 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认定的立法演变第12-13页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处理办法》第12-13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页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3页
        5. 2012 年《解释》对责任主体的认定第13页
    (四) 2012 年《解释》立法背景第13-14页
二、 认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理论依据第14-20页
    (一) 责任主体认定的理论观点第14-18页
        1. 报偿理论第14页
        2. 危险控制理论第14-15页
        3. “二元说”理论的合理性第15-18页
    (二) 以“二元说”为依据的责任主体认定第18-20页
        1. 对狭义“二元说”理论的应然选择第18-19页
        2. 狭义“二元说”理论符合“驾驶人担责主义”的要求第19-20页
三、 针对 2012 年《解释》认定赔偿责任主体的再思考第20-27页
    (一) 机动车挂靠关系下责任主体认定的问题第20-22页
        1. 2012 年《解释》下判决结果与“二元论”冲突第20-21页
        2. 司法实务处理评析——基于冯某交通肇事案的评析第21页
        3. 应区别不同情况确定不同赔偿责任主体第21-22页
    (二) 套牌车辆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第22-24页
        1. 缺乏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第22-23页
        2. 欠缺适用连带责任的理论依据第23-24页
        3. 司法实务处理评析——基于林某套牌肇事案的评析第24页
        4. 应认定套牌者为赔偿责任主体第24页
    (三) 机动车试乘关系中事故责任主体认定第24-27页
        1. 2012 年《解释》认定结论与“驾驶人担责主义”的立法趋势相悖第24-26页
        2. 司法实务处理评析——基于程某交通肇事案的评析第26页
        3. 特殊情况下应认定试驾人为赔偿责任主体第26-27页
结语第27-28页
参考文献第28-30页
致谢第30-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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