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模式分析 | 第11-18页 |
第一节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模式现状及成因分析 | 第11-14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模式的现行法律规定 | 第11-12页 |
二、我国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模式的成因分析 | 第12-14页 |
第二节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模式的缺陷分析 | 第14-18页 |
一、行政色彩过浓,与现代公司治理理念不符 | 第14-15页 |
二、制度设计考虑欠缺,法律漏洞明显 | 第15-16页 |
三、受行政解决纠纷机制所限,处理效果欠佳 | 第16-18页 |
第二章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处理模式的选择——司法处理模式 | 第18-30页 |
第一节 我国公司瑕疵设立选择司法处理模式的原理分析 | 第18-21页 |
一、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决定选择司法处理模式的必要性 | 第18-19页 |
二、司法解决纠纷的权威性决定选择司法处理模式的必然性 | 第19-20页 |
三、现代公司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决定选择司法处理模式的时代性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境外立法实践经验对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处理模式选择的启发 | 第21-26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司法处理的英美法系模式 | 第21-23页 |
二、公司瑕疵设立司法处理的大陆法系模式 | 第23-25页 |
三、中国台湾地区关于公司瑕疵设立行政处理的规定 | 第25-26页 |
四、境外公司瑕疵设立处理模式的立法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启发 | 第26页 |
第三节 公司瑕疵设立司法处理模式在我国的可行性分析 | 第26-30页 |
一、公司瑕疵设立司法处理模式在我国适用的法律环境分析 | 第26-27页 |
二、由行政处理模式转向司法处理模式的法律成本分析 | 第27-30页 |
第三章 我国由行政处理模式转向司法处理模式需注意之问题——司法审慎介入 | 第30-36页 |
第一节 司法审慎介入公司瑕疵设立的原因分析 | 第30-32页 |
一、司法资源有限性的要求 | 第30-31页 |
二、尊重公司自治权的要求 | 第31-32页 |
三、公司瑕疵设立诉讼特殊性的要求 | 第32页 |
第二节 司法审慎介入之基本制度 | 第32-36页 |
一、规范公司瑕疵设立之诉原告的适格要件 | 第32-33页 |
二、确立瑕疵补正前置程序 | 第33-34页 |
三、法院应当审慎裁判 | 第34-35页 |
四、确立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法定情形 | 第35-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0-41页 |
鸣谢 | 第41-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