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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司法认定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7页
引言第7-8页
一、 薛文勋等故意杀人,爆炸案事实与争议第8-11页
 (一) 本案的事实经过第8-9页
 (二) 案件具体争议第9-10页
  1.薛文勋的行为是否属于概然性教唆第9页
  2.爆炸行为是否属于实行过限第9-10页
  3.本案定罪量刑及刑事责任的认定第10页
 (三) 判决理由第10-11页
二、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理论基础第11-19页
 (一)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概念第11-12页
 (二) 过限行为的特征第12-16页
  1.过限行为只能是犯罪行为第13页
  2.过限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与基本行为的实施者保持一致性第13-14页
  3.过限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第14-15页
  4.行为人实施过限行为时主观上须有共同犯罪故意之外的罪过第15-16页
 (三)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认定相关理论及评析第16-19页
  1.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已有理论第16-17页
  2.对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已有理论的评析第17-19页
三、 对薛文勋等人行为的定性分析第19-26页
 (一) 本案属于共同犯罪第19-21页
  1.共同犯罪的范围第19-21页
  2.薛文勋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第21页
 (二) 对薛文勋教唆行为的分析第21-23页
  1.教唆行为的分类第21-22页
  2.薛文勋的行为属于选择性性教唆第22-23页
 (三) 对段鑫贵等人爆炸行为的分析第23-24页
  1.段鑫贵等人实施的爆炸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第23页
  2.爆炸行为属于过限行为第23-24页
 (四)本案其他疑难问题第24-26页
  1.段鑫贵等人在实施爆炸行为时不存在认识错误第24-25页
  2.如何理解薛文勋事后交付段鑫贵 3 万元的行为第25-26页
四、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认定第26-33页
 (一) 实行过限的认定原则第26-28页
  1.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第26-27页
  2.个案分析原则第27-28页
  3.罪责自负原则第28页
 (二) 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具体认定第28-33页
  1.不同教唆类型下的认定第28-30页
  2.结果加重犯与转化犯第30-31页
  3.想象竞合犯第31-33页
五、 实行过限的立法完善第33-37页
 (一) 国外立法例第33-34页
 (二) 对完善实行过限的立法建议第34-37页
  1.在刑法总则中明确规定实行过限第34-35页
  2.公布司法解释,使实行过限认定具体化第35页
  3.编纂指导案例,加强办案经验交流第35-37页
参考文献第37-39页
致谢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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