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0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构成要件 | 第12-17页 |
一、犯罪客体的界定 | 第12页 |
二、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12页 |
三、犯罪客观方面的界定 | 第12-16页 |
(一)组织出卖行为的界定 | 第12-15页 |
(二)“人体器官”范围的界定 | 第15-16页 |
四、犯罪主观方面的界定 | 第16-17页 |
第二章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 第17-23页 |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法律适用界限 | 第17-18页 |
二、区分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前提——是否取得有效的被害人同意 | 第18-22页 |
(一)欺骗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被害人同意的效力 | 第19-20页 |
(二)被害人同意绝对无效的情形——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特别保护 | 第20-22页 |
三、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和故意伤害罪的关系 | 第22-23页 |
第三章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处罚 | 第23-30页 |
一、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的既遂 | 第23-24页 |
二、共犯的成立及责任 | 第24-25页 |
三、罪数 | 第25-28页 |
(一)对被害人先同意出卖后反悔行为人转而采取暴力、胁迫或欺骗手段的刑法规制 | 第25-26页 |
(二)对既有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又有非法摘取他人人体器官行为的刑法规制 | 第26页 |
(三)对既有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行为,又对其组织的他人有摘取人体器官行为的刑法规制 | 第26-27页 |
(四)对收购以窃取、伤害、杀害等手段得来的器官再出卖的行为的刑法规制 | 第27页 |
(五)为了组织出卖他人器官获取经济利益,而实施其他相关犯罪行为的刑法规制 | 第27-28页 |
四、加重犯 | 第28-30页 |
结论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3页 |
致谢 | 第3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