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概述 | 第12-16页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案件实际现状 | 第12-13页 |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名的国内立法沿革 | 第13-16页 |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名的国内立法沿革 | 第13-14页 |
二、对《解释》中有关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有关条款的解释 | 第14-16页 |
第二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实践疑难 | 第16-39页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主体 | 第16-22页 |
一、“恶意透支”的主体应为“合法持卡人” | 第16-17页 |
二、经授权使用信用卡的人员能否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 | 第17-22页 |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 | 第22-27页 |
一、恶意透支中“非法占有”的概念理解 | 第22-23页 |
二、恶意透支中“非法占有”的产生时间 | 第23-24页 |
三、恶意透支中“非法占有”的认定方式 | 第24-27页 |
第三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银行催收 | 第27-35页 |
一、无法到达的催收 | 第28-29页 |
二、银行的全部催收义务 | 第29-32页 |
三、时间和金额的计算 | 第32-35页 |
第四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中的刑民交错 | 第35-39页 |
一、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中的刑民交错现象 | 第35-37页 |
二、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中刑民交错的应对 | 第37-39页 |
第三章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处罚的“轻刑化” | 第39-43页 |
第一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处罚“轻刑化”的必要性 | 第39-40页 |
一、银行在信用卡的发卡受理等环节管理不善 | 第39-40页 |
二、信用卡持卡人自身的信用意识不强 | 第40页 |
第二节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处罚“轻刑化”的可行性 | 第40-43页 |
结论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8-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