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英文摘要 | 第5-9页 |
导论 | 第9-17页 |
一、研究的动机与目的 | 第9-10页 |
二、文献检阅 | 第10-12页 |
三、研究方法、范围与限制 | 第12-14页 |
四、论文结构的安排 | 第14-15页 |
五、若干重要术语的使用说明 | 第15-17页 |
第一章 司法主权的崛起 | 第17-68页 |
第一节 统治合法性的理论建构:司法主权的提出 | 第19-38页 |
一、领土扩张与统治技术问题 | 第19-23页 |
二、作为法官的国王 | 第23-29页 |
三、司法主权的崛起 | 第29-38页 |
第二节 司法主权与国家建构:以巴黎巴列门为中心 | 第38-68页 |
一、巴黎巴列门的建立 | 第39-46页 |
二、司法主权与国家整合:作为国家建构工具的巴黎巴列门 | 第46-68页 |
(一) 管辖权问题 | 第46-53页 |
(二) 巴列门的日常运作与国家治理的常规化 | 第53-57页 |
(三) 巴列门的政治实践与早期国家整合 | 第57-68页 |
第二章 立法主权的论证 | 第68-121页 |
第一节 统一法律的初步尝试:习惯法编纂 | 第69-82页 |
一、习惯法编纂进程 | 第71-73页 |
二、习惯法编纂中的立法权控制 | 第73-79页 |
三、习惯法编纂的意义 | 第79-82页 |
第二节 人文主义法学与法律科学的体系化 | 第82-96页 |
一、人文主义法学与法律研究的转向 | 第83-90页 |
二、法律科学的体系化 | 第90-96页 |
第三节 立法主权的论证:科拉斯和博丹 | 第96-121页 |
一、科拉斯与法律四因说 | 第99-106页 |
二、博丹与立法主权 | 第106-121页 |
(一) 博丹法律四因说的结构 | 第107-110页 |
(二) 博丹的立法主权概念 | 第110-116页 |
(三) 博丹立法主权的意义 | 第116-121页 |
第三章 立法主权与近代国家治理 | 第121-157页 |
第一节 立法主权的实践:作为主权立法者的国王 | 第123-141页 |
一、作为主权立法者的国王 | 第124-134页 |
二、路易十四的法典编纂 | 第134-141页 |
第二节 依据法律的治理:官僚政治与国家治理的转型 | 第141-157页 |
一、官僚的崛起与国家治理的转型 | 第144-152页 |
二、法律人与官僚政治 | 第152-157页 |
代结语 大革命:革谁的命? | 第157-164页 |
附录 图表与地图 | 第164-170页 |
图表1 巴黎巴列门组织结构示意图 | 第164-165页 |
图表2 1661 年后法国行政体系示意图 | 第165-166页 |
地图1 腓力四世时代法国政区图 | 第166-167页 |
地图2 旧制度下巴列门分布图·成文法与习惯法区区域图 | 第167-168页 |
地图3 1715 年法国政区图 | 第168-170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170-181页 |
译名对照表 | 第181-192页 |
专名译名对照表 | 第181-184页 |
人名译名对照表 | 第184-189页 |
地名译名对照表 | 第189-192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192-193页 |
后记 | 第193-19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