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8页 |
第一部分 可罚未遂问题的由来 | 第8-13页 |
一、处罚未遂的渊源 | 第8-9页 |
二、处罚未遂的理论根据 | 第9-12页 |
(一) 法学根据 | 第9-10页 |
(二) 哲学根据 | 第10-11页 |
(三) 经济学根据 | 第11-12页 |
三、各国对可罚未遂范围的立法例 | 第12-13页 |
第二部分 对我国可罚未遂问题的解读 | 第13-27页 |
一、我国立法上处罚未遂的总则概括性规定与实践中有限处罚未遂的不协调 | 第13-17页 |
(一) 立法上处罚未遂的总则概括性规定 | 第13-14页 |
(二) 与实践中有限处罚未遂的不协调 | 第14-16页 |
(三) 解决矛盾的可行思路 | 第16-17页 |
二、理论上不存在可罚未遂的情形 | 第17-18页 |
三、考察我国可罚未遂的范围之前提:几个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18-27页 |
(一) 既遂的标准 | 第19-23页 |
(二) 犯罪成立和犯罪既遂的关系 | 第23-24页 |
(三) 未遂行为与未遂犯 | 第24-25页 |
(四) 定性和定量 | 第25-27页 |
第三部分 从分则条文的角度具体分析可罚未遂的范围 | 第27-54页 |
第一节 将危险行为设立单独法定刑的分则条文并不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27-34页 |
一、危险型分则条文并不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27-31页 |
(一) 危险型分则条文解读 | 第27-28页 |
(二) 与对应的实害型分则条文的关系 | 第28-30页 |
(三) 对危险状态出现后,行为人主动排除危险状态、没有发生危害后果情形罪形态的认定 | 第30-31页 |
二、预备型(组织、策划型、煽动型、组织、领导、参加型)分则条文并不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31-34页 |
(一) 预备型分则条文解读 | 第31-32页 |
(二) 预备型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之分析 | 第32-34页 |
第二节 单纯规定行为以及同时规定行为和结果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34-45页 |
一、单纯规定行为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35-40页 |
(一) 单纯行为犯的情形 | 第35-38页 |
(二) 结果既遂犯的情形 | 第38-40页 |
二、同时规定行为和结果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40-45页 |
(一) 基本结果犯(结果要件犯)的情形 | 第40-43页 |
(二) 加重结果犯的情形 | 第43-45页 |
第三节 规定了数额和情节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45-52页 |
一、规定了数额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45-49页 |
(一) 区分不同形式的数额犯来界定可罚未遂的范围 | 第46-47页 |
(二) 分析结果数额犯与行为数额犯存在可罚未遂的范围 | 第47-48页 |
(三) 未遂标准与既遂标准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比照的法定刑范围 | 第48-49页 |
二、规定了情节的分则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49-50页 |
三、规定了加重数额、加重情节的条文是否存在可罚的未遂 | 第50-52页 |
小结:可罚未遂的范围并建议在立法中予以明确化 | 第52-54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54-58页 |
后记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