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诉讼法论文--民事诉讼法论文

宪法视阈下行政机关做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问题研究

内容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8页
引言第11-16页
一、行政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制度现状第16-25页
    (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概念解析第16-20页
    (二)行政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制度的确立第20-25页
二、行政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宪法基础第25-44页
    (一)我国宪法的环境保护条款第25-32页
    (二)公民的环境权及国家环境保护义务第32-40页
    (三)行政机关的环境保护职责第40-44页
三、授权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文件的合宪性分析第44-50页
    (一)授权文件的性质第44-46页
    (二)授权文件面临“良性违宪”的悖论第46-50页
四、行政机关作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的可行性分析第50-61页
    (一)其他适格原告主体的不足第50-57页
    (二)行政机关的比较优势第57-61页
五、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修缮第61-65页
    (一)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其常设机构授权进行改革第61-63页
    (二)修改立法明确赋予特定行政机关原告资格第63-64页
    (三)适用特殊立案审查制度第64-65页
六、结语第65-67页
参考文献第67-72页
致谢第72页

论文共72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民事诉讼中的测谎契约
下一篇:涉罪流动人口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调查报告--以Z省S市Y区为样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