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7页 |
abstract | 第7-8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概述 | 第12-17页 |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特征和类型 | 第12-14页 |
(二)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界定 | 第14-15页 |
(三)我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立法沿革 | 第15-17页 |
二、我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存在的问题 | 第17-27页 |
(一)双重劳动关系下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立法模糊 | 第17-19页 |
(二)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对社会保险争议的规定与现行法相矛盾 | 第19-21页 |
(三)惩戒争议中警告、记过争议的法律调整缺失 | 第21-23页 |
(四)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受案范围衔接不畅 | 第23-24页 |
(五)支付令失效后的劳动争议受理程序的立法矛盾 | 第24-26页 |
(六)具体列举式立法方式的局限性 | 第26-27页 |
三、各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比较考察 | 第27-34页 |
(一)德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评价 | 第27-28页 |
(二)法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评价 | 第28-30页 |
(三)英国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评价 | 第30-31页 |
(四)日本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及评价 | 第31-34页 |
四、完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的建议 | 第34-41页 |
(一)坚持以实定法律为依据,衡平正义观念为辅原则 | 第34-35页 |
(二)通过劳动争议案件的类型化来界定受案范围 | 第35-36页 |
(三)强化劳动仲裁与劳动诉讼的受案范围衔接 | 第36页 |
(四)完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规定中双重劳动关系下劳动争议的规定 | 第36-38页 |
(五)完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规定中社会保险争议的规定 | 第38页 |
(六)将惩戒争议中的警告、记过争议纳入劳动争议受案范围 | 第38-39页 |
(七)完善支付令失效后的劳动争议受理程序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5页 |
致谢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