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第1-12页 |
(一) 问题的提出 | 第9-10页 |
(二) 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第10-11页 |
(三) 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一、对理性认识能力的考察和批判 | 第12-18页 |
(一) 理性、认识论与立法的关系 | 第12-15页 |
1.理性作为立法的认识论来源之一 | 第12-14页 |
2.对理性认识能力考察的必要性 | 第14-15页 |
(二) 理性主义的形成及对工具理性的批判 | 第15-18页 |
1.西方理性主义精神谱系的形成 | 第15-17页 |
2.对工具理性的批判 | 第17-18页 |
二、从工具理性到公共理性:认识论的转向 | 第18-23页 |
(一) 公共理性概述 | 第18-22页 |
1.内涵及本质 | 第19-20页 |
2.公共理性对理性主义的超越 | 第20-22页 |
(二) 在我国借鉴公共理性的价值 | 第22-23页 |
三、传统理性主义(工具理性)作为环境立法认识论的深刻危机 | 第23-32页 |
(一) 传统理性主义认识论在环境立法价值上的危机 | 第23-26页 |
1.以控制自然为目的的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 | 第23-25页 |
2.环境法哲学对“人类中心主义”的反思 | 第25-26页 |
(二) 传统理性主义在环境保护方法上的危机 | 第26-29页 |
1.先污染后治理的方法 | 第26-27页 |
2.这一方法在传统环境法律中的体现 | 第27-29页 |
(三) 传统理性主义在环境立法程序上的危机 | 第29-32页 |
1.“一言堂”式的专家立法 | 第29-31页 |
2.缺乏公众参与性 | 第31-32页 |
四、公共理性的优越性在环境立法上的体现 | 第32-41页 |
(一) 在环境立法价值上的体现 | 第32-34页 |
1.尊重自然权利的生态整体主义观 | 第32-33页 |
2.生态整体主义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 第33-34页 |
(二) 在环境保护方法上的体现 | 第34-36页 |
1.以协调、综合控制为主的方法 | 第34-35页 |
2.公共理性应用在此方面的成功典范 | 第35-36页 |
(三) 在环境立法程序上的体现 | 第36-41页 |
1.增强立法的民主性 | 第36-37页 |
2.增强公众参与性 | 第37-40页 |
3.改变国家立法文化的模式 | 第40-41页 |
五、评价、争论及意义 | 第41-46页 |
(一) 对公共理性的反诘 | 第41-43页 |
(二) 意义——以公共理性为引导塑造开放、合理的环境立法体系 | 第43-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9页 |
致谢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