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 第1-8页 |
一、 一个划时代的变革——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 | 第6页 |
二、 20世纪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历史演变和21世纪金融业发展的新趋势 | 第6-7页 |
三、 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和金融监管面临严峻挑战 | 第7-8页 |
第一章 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的相互关系 | 第8-13页 |
第一节 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相互关系 | 第8-10页 |
一、 金融监管和金融市场的含义 | 第8页 |
二、 金融监管与金融市场发展的相互关系 | 第8-10页 |
(一) 金融市场是金融监管的基础 | 第8-9页 |
(二) 金融市场的发展受金融监管体制的制约 | 第9页 |
(三) 金融监管的目的是要防范风险而不是阻碍金融市场发展 | 第9页 |
(四) 金融监管的发展相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有滞后性 | 第9-10页 |
(五) 金融监管顺应市场变化调整的必要性 | 第10页 |
第二节 金融监管基本框架 | 第10-13页 |
一、 金融监管的依据和目的 | 第10页 |
二、 金融监管的原则 | 第10页 |
三、 金融监管体系 | 第10-12页 |
四、 金融监管模式 | 第12-13页 |
第二章 国际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与国际金融监管的调整 | 第13-21页 |
第一节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 | 第13-14页 |
一、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作为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有其自身规律和丰富内容 | 第13页 |
二、 经济全球化和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推动了金融市场竞争 | 第13页 |
三、 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使金融机构的兼并、重组浪潮此起彼伏 | 第13-14页 |
四、 金融市场竞争加剧使金融业务向综合化方向发展 | 第14页 |
第二节 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新要求下的发展趋势 | 第14-21页 |
一、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要求加强对金融创新业务的监管 | 第14-16页 |
(一) 金融创新对传统金融监管提出了挑战 | 第14-15页 |
(二) 金融业务创新使监管的范畴不断扩大 | 第15-16页 |
二、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条件下金融监管重点由合规性监管向风险监管转变 | 第16-18页 |
三、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条件下金融监管体制从分业监管向统一监管转变 | 第18-20页 |
(一) 金融业务发展的新趋势使传统的分业监管出现许多局限 | 第18页 |
(二) 统一监管成为很多国家金融监管探索的方向 | 第18-19页 |
(三) 韩国对金融体制改革的自我评价 | 第19-20页 |
四、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条件下金融监管国际合作加强 | 第20-21页 |
(一)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使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成为必要 | 第20页 |
(二) 全球范围的监管合作意向越来越强,加强国内金融监管,强化国际监管合作成为共识 | 第20页 |
(三) 积极承担国际金融监管责任的各种机构将进入组织重建与调整时期 | 第20页 |
(四) 现代金融监管合作将进入制度性规范成长阶段 | 第20-21页 |
(五) 金融监管标准的国际统一性将稳步提高 | 第21页 |
(六) 重点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不断加强 | 第21页 |
第三章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条件下我国金融市场的变化与金融监管的滞后性 | 第21-35页 |
第一节 我国金融市场的历史发展及其在国际金融市场影响下发生的新变化 | 第21-28页 |
一、 我国金融市场的历史发展及现状 | 第21-24页 |
(一)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的变迁 | 第21-23页 |
(二) 我国金融市场的基本现状 | 第23页 |
(三) 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条件下分业经营严重束缚了我国会融业务的开拓 | 第23-24页 |
二、 我国金融市场在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下发生了新变化 | 第24-28页 |
(一) 金融机构跨业合作方兴未艾 | 第24-25页 |
(二) 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改变了我国金融机构原有的组织体系 | 第25-27页 |
(三) 外资金融机构的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 第27页 |
(四) 对外开放使诱发金融风险的因素不断增加 | 第27-28页 |
第二节 我国金融监管取得重要进展 | 第28-29页 |
一、 较完善的金融监管主体机构已建立 | 第28页 |
二、 基本适应的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已形成 | 第28-29页 |
第三节 现行金融监管的框架与金融市场发展趋势的不适应性 | 第29-35页 |
一、 金融监管主体缺位且缺少协调机制 | 第29-30页 |
(一) 从监管主体上看,存在监管主体缺位现象 | 第29页 |
(二) 从分业监管看,缺少一套分工合作、组织严密、监管联动、高效运转的协调机制 | 第29-30页 |
二、 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具有滞后性和不完整性 | 第30-31页 |
(一) 已有的法律、法规中有些条款不适应当前新形势的要求 | 第30-31页 |
(二) 法律体系不完整 | 第31页 |
三、 金融监管内容未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 第31-32页 |
(一) 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监管效果不佳 | 第31-32页 |
(二) 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监管没有完成合规性监管向风险监管的转变 | 第32页 |
(三) 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和市场退出的监管基本空白 | 第32页 |
四、 不能对业务综合化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 | 第32-34页 |
(一) 没有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 | 第32-33页 |
(二) 不能对混业经营的外资金融机构进行有效监管 | 第33-34页 |
五、 没有形成完善的金融监管方式体系 | 第34-35页 |
(一) 没有形成统一规范、连续和系统性的监管 | 第34页 |
(二) 难以进行开放式的并表监管 | 第34-35页 |
(三) 非现场监管与现场监管没有很好地结合 | 第35页 |
第四章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 第35-54页 |
第一节 监管模式:建立与金融业发展趋势协调一致的监管模式 | 第35-41页 |
一、 分离中央银行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制订功能 | 第35-37页 |
二、 成立金融监管委员会,统筹整个金融业的监管工作 | 第37-38页 |
三、 金融监管委员会内除设立分工明确的专业监管部门外,还应贯彻功能性监管的思想 | 第38-39页 |
四、 建立中国统一的金融监管机构的具体方案 | 第39-41页 |
第二节 监管保障:建立与金融监管协调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 | 第41-43页 |
一、 基于现行有关法律制度已经陈旧,加快法律、法规的修改 | 第41-42页 |
二、 根据新形势,增加新的法律和配套的法规 | 第42-43页 |
第三节 监管内容:完善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营运及市场退出的监管,以风险监管为主 | 第43-46页 |
一、 金融监管内容的重点要从合规性监管为主转变为风险监管为主 | 第43-45页 |
二、 对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的监管 | 第45页 |
三、 对金融机构营运的监管 | 第45页 |
四、 对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和市场退出的监管 | 第45-46页 |
五、 加强与国际金融监管合作 | 第46页 |
第四节 监管对象: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混合业务、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 | 第46-51页 |
一、 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对策建议 | 第46-49页 |
二、 加强对混合业务发展趋势的研究,加快监管手段的改进 | 第49-50页 |
三、 改进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 | 第50-51页 |
第五节 监管方式:将监管方式以现场监管为主转变为以非现场监管为主 | 第51-54页 |
一、 监管方式要以现场监管为主转变为以非现场监管为主 | 第51-52页 |
二、 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金融业非现场监管体系 | 第52-54页 |
结束语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7页 |
注释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