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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中医医疗纠纷研究

中文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4页
引言第14-16页
第一章 古代文献资料之探讨第16-20页
 第一节 医疗纠纷自古有之第16-19页
  古代明文规定医疗过失之处罚第16-17页
  古代的医事过失犯罪第17-19页
 第二节 古代中医过失与现代刑法的过失不尽相同第19-20页
第二章 海峡两岸对于非法的医疗行为在法律上规定之比较第20-31页
 第一节 合法行医是医疗的保证第20页
 第二节 海峡两岸对医师制度分类的不同第20-22页
 第三节 海峡两岸对中医师执业的积极资格与消极的资格在条件上的不同第22-23页
 第四节 海峡两岸对非法医疗行为在行政法律、刑事法律规定上的差异第23-28页
  一、中医师执业在行政法律上的差异第23-25页
  二、中医师执业在刑事法律规定的不同第25-28页
 第五节 海峡两岸对于医疗行为定义的差别第28-30页
 第六节 本章小结第30-31页
第三章 海峡两岸中医医疗事故纠纷法律之比较第31-40页
 第一节 关于医疗事故的概念以及特征第31-32页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关于医疗事故的定义第31页
  二、关于医疗事故的特征第31-32页
 第二节 大陆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与分级第32-33页
  一、对于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之规定第32-33页
  二、对于医疗事故加以分级第33页
 第三节 对于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33-35页
  一、对于医疗事故预防之规定第33-34页
  二、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置中患者的权利第34页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的报告与处置要求第34-35页
 第四节 海峡两岸医疗纠纷所负对刑事责任之差异第35-37页
 第五节 海峡两岸医事过失犯罪的列表比较第37-40页
第四章 实习医师刑法上之过失问题第40-42页
 第一节 实习医师的过失问题值得重视第40页
 第二节 实习医师与指导医师之间的医事过失犯罪类型第40-42页
第五章 海峡两岸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之规定第42-48页
 第一节 在大陆方面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第42页
 第二节 大陆对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内容及程序第42-43页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内容第42-43页
  二、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之规定第43页
 第三节 在台湾方面现行医疗鉴定之规定及流程第43-45页
  一、现行医疗鉴定的规定第43-44页
  二、鉴定流程之规定第44-45页
  三、设有回避的规定第45页
 第四节 鉴定小组应该做出合理的建议第45页
  一、建议鉴定意见书,应记载不同的意见第45页
  二、建议给当事人有书面陈述意见机会第45页
 第五节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法定情形第45-48页
第六章 海峡两岸中医民事责任之差异第48-57页
 第一节 医疗之民事过失责任第48-51页
 第二节 债务不履行与侵权行为的不同第51-52页
 第三节 海峡两岸大陆地区相关法律规范第52-53页
 第四节 海峡两岸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中医医疗的民事法律之差异第53-57页
第七章 有关医疗纠纷案例之探讨第57-75页
 第一节 必须明确各种医师的医疗范围第57页
 第二节 有关处方不适合病症而致死案的探讨第57-59页
 第三节 误诊引起败血症致死案之探讨第59-60页
 第四节 就中医师逾越医疗权限时的刑事上责任第60-61页
 第五节 中医医疗纠纷案例第61-75页
  一、中医医疗纠纷中针灸推拿方面的案例第61-64页
  二、因过失伤害、致死及违反医师法的医疗判决第64-75页
第八章 医疗纠纷解决日益重要第75-80页
 第一节 如何减少医疗纠纷事件之发生第75-76页
 第二节 医疗纠纷如何正确谈判解决纠纷第76-80页
第九章 建议与未来展望第80-83页
 第一节 适度减轻医疗过失犯罪的刑责第80-81页
  一、法治的成败,最重要的关键,是在于法律之规定是否周全完善第80页
  二、适度减轻医疗过失犯罪的刑责第80页
  三、免除过失轻伤害的刑事责任第80-81页
 第二节 台湾有必要制定类似大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特别法第81-82页
 第三节 台湾应修正医疗纠纷鉴定之制度第82-83页
  一、实施医疗过失保险制度第82页
  二、海峡两岸有关举证责任之规定第82页
  三、未来海峡两岸医疗纠纷的解决处理机制第82-83页
结语第83-84页
参考文献第84-87页
致谢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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