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10-13页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10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0-11页 |
三、研究框架与创新 | 第11-13页 |
第一章 信托受益权的性质 | 第13-16页 |
一、信托受益权性质的争论 | 第13-14页 |
(一)信托受益权的性质是物权还是债权 | 第13页 |
(二)正确分析受益权的性质是能使信托受益权对第三人对抗效力影响 | 第13-14页 |
二、《信托法》中关于信托受益权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前后矛盾 | 第14-16页 |
(一)相关法条间接承认了受益权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 | 第14页 |
(二)否认受益权的对抗效力 | 第14-16页 |
第二章 信托受益权对第三人对抗效力的理论前提 | 第16-21页 |
一、转移信托财产设立的信托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 | 第16-17页 |
(一)信托会对信托以外的第三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 | 第16-17页 |
(二)信托同时具有合同的灵活特性 | 第17页 |
二、信托受益权亦不属于财产权形式 | 第17-18页 |
(一)信托突破了法定限制 | 第17页 |
(二)信托割裂了权利之下的权利形式与权利利益 | 第17-18页 |
(三)设立信托目的在于规避法定权利形式下的义务 | 第18页 |
三、《信托法》下受益权对抗效力的前提缺失:信托财产所有权未转移即可设立信托 | 第18-21页 |
(一)信托合同的签订为信托成立的条件 | 第18-19页 |
(二)委托人仍然保有信托财产所有权 | 第19-21页 |
第三章 信托受益权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实证分析 | 第21-37页 |
一、信托受益权对遗产之上的法定继承人的对抗效力 | 第21-27页 |
(一)信托目的的实现:双重所有权理论解释下受益权具有对抗效力 | 第21-22页 |
(二)公共政策的考量:趋近于完全所有权的受益权不具有对抗法定继承人的效力 | 第22-23页 |
(三)美国法院的反复:趋近于完全所有权的受益权也可能会具有对抗效力 | 第23-24页 |
(四)双重所有权理论不能作为决定受益权是否具有对抗效力的唯一理由 | 第24-25页 |
(五)信托法下信托受益权对法定遗产继承人具体对抗效力 | 第25-27页 |
二、信托受益权对受益人的债权人的对抗效力 | 第27-32页 |
(一)信托目的的实现:自由裁量信托下受益权具有对抗效力 | 第27-28页 |
(二)公共政策的考量:自益信托下受益权不具有对抗效力 | 第28-29页 |
(三)美国法院:受赠人的受益权比设立人的受益权更值得保护 | 第29-30页 |
(四)《信托法》下信托财产独立性的规定等同于承认了受益权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 | 第30-32页 |
三、信托受益权对抗效力的实际影响:市场交易成本增加 | 第32-34页 |
(一)受益权的对抗效力增加了个体第三人与受益人进行交易的预测成本 | 第32-34页 |
(二)信托将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负担转移至整个社会 | 第34页 |
四、信托受益权是否具有对第三人的对抗效力背后的价值取向 | 第34-37页 |
(一)公共政策的考量否定受益权对抗效力:对世性的受益权侵害第三人利益 | 第35页 |
(二)信托目的的实现依赖受益权的对抗效力:相对性的受益权无法保障受益人利益 | 第35-37页 |
第四章 信托受益权对第三人对抗效力的合理定位 | 第37-44页 |
一、以权利要素为基础来分析信托受益权性质 | 第37-40页 |
(一)财产权体系下的信托受益权性质不具有唯一性 | 第37-38页 |
(二)确定受益权对第三人对抗效力的正确逻辑 | 第38-40页 |
二、双重所有权理论的修正 | 第40-41页 |
(一)双重所有权理论保证信托目的的实现 | 第40页 |
(二)纯粹的双重所有权解释方式不利于公共政策的维护 | 第40-41页 |
三、《信托法》受益权对第三人抗效力规定的修正 | 第41-44页 |
(一)明确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作为信托成立的前提 | 第41页 |
(二)信托受益权对抗效力的规定应当保持一致 | 第41-43页 |
(三)纳入公共政策的考量:维护第三人利益 | 第43-44页 |
结语 | 第44-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
在校期间成果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