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1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 第9-17页 |
1.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法沿革 | 第9-10页 |
1.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适用现状 | 第10-13页 |
1.2.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典型类型 | 第10-12页 |
1.2.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适用特点 | 第12-13页 |
1.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扩大适用的原因 | 第13-17页 |
1.3.1 立法规定的不清晰 | 第13-14页 |
1.3.2 片面追求社会稳定的政策取向 | 第14页 |
1.3.3“重刑重判”的舆论压力 | 第14-15页 |
1.3.4 刑法解释上的释法不足 | 第15-17页 |
第2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观要件 | 第17-27页 |
2.1 对行为对象的理解 | 第17-19页 |
2.1.1 行为对象的概念 | 第17页 |
2.1.2“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含义 | 第17-19页 |
2.2 运用同类解释规则阐释“其他危险方法” | 第19-22页 |
2.2.1“其他”的含义 | 第19-20页 |
2.2.2“危险方法”的含义 | 第20-21页 |
2.2.3 案例评析 | 第21-22页 |
2.3 对危害结果的理解 | 第22-27页 |
2.3.1 危险犯的概念 | 第22-23页 |
2.3.2 危险犯中的危害结果 | 第23页 |
2.3.3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危害结果 | 第23-27页 |
第3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 | 第27-33页 |
3.1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过认定难题 | 第27-28页 |
3.1.1 罪过是间接故意还是过于自信过失特别难以区分 | 第27页 |
3.1.2 主观罪过的认定差异,导致量刑畸轻畸重 | 第27-28页 |
3.2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过形式的可能范围 | 第28-33页 |
3.2.1 直接故意 | 第29页 |
3.2.2 间接故意 | 第29-33页 |
第4章 与本罪紧密交集的相关行为的性质辩析 | 第33-43页 |
4.1 危险驾驶行为的认定 | 第33-39页 |
4.1.1 危险驾驶行为定性难 | 第33-35页 |
4.1.2 主观判断方法 | 第35-36页 |
4.1.3 客观判断方法 | 第36-37页 |
4.1.4 案例分析 | 第37-39页 |
4.2 盗窃窨井盖行为的认定 | 第39-41页 |
4.3 点燃爆炸物或其他设备、装置行为的认定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9页 |
致谢 | 第49-51页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