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一、人民政协对地方法立法(修法)工作推动的法律依据和现实意义 | 第9-13页 |
(一) 人民政协地位独特,有助于提高立法的民主化水平 | 第10页 |
(二) 人民政协智力密集,有助于提高地方立法科学化水平 | 第10-11页 |
(三) 人民政协完善的组织和程序,有助于推动地方立法咨询的经常化和制度化 | 第11-13页 |
二、调查分析:对30年来呼和浩特市政协提案对当地立法(修法)推动的研究及个案分析 | 第13-30页 |
(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协推动地方立法(修法)工作提案的数量分析 | 第13-15页 |
1. 基本情况 | 第13页 |
2. 发展情况 | 第13-14页 |
3. 各阶段的特点及成因 | 第14-15页 |
(二)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协推动地方立法(修法)工作提案的构成分析 | 第15-25页 |
1. 提案立法(修法)建议构成分析 | 第15页 |
2. 提案立法(修法)建议在不同调整领域的构成分析 | 第15-16页 |
3. 提案者构成分析 | 第16-17页 |
4. 提案承办部门构成分析 | 第17-18页 |
5. 对立法(修法)的影响分析 | 第18-24页 |
6. 不立案提案构成分析 | 第24-25页 |
(三)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协推动地方立法(修法)工作提案的案例分析 | 第25-30页 |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第30-33页 |
(一)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协和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对接体制不畅通 | 第30页 |
(二) 人民政协提案及提案工作自身存在的问题导致推动立法(修法)工作的效率不高 | 第30-31页 |
1. 针对立法(修法)方面的高质量的提案非常少 | 第30-31页 |
2. 针对立法(修法)方面的部分提案建议缺乏可操作性或属于无效建议 | 第31页 |
(三) 缺少制度性规范文件,缺乏上位法的整体性规划与指导 | 第31-33页 |
四、对策 | 第33-38页 |
(一) 从“协商立法”到“立法协商”,加强与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立法(修法)工作的协作 | 第33-34页 |
(二) 人民政协自身的改进措施 | 第34-36页 |
1. 加强和改进政协的界别工作,推动高质量立法(修法)提案的出现 | 第34-35页 |
2. 加大对政协委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力度 | 第35页 |
3. 提高针对立法(修法)提案的立案标准,提升相关的提案质量 | 第35-36页 |
(三) 完善相关立法的整体性解决的思路 | 第36-38页 |
结语 | 第38-39页 |
参考文献 | 第39-41页 |
附录 | 第41-56页 |
致谢 | 第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