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河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例
【摘要】: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应结合金融管理秩序的保护法益理解构成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具有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金融机构也可以成为本罪的行为主体;行为“非法”是违法阻却事由的提示语;“公众”的范围应结合现行法律规定进行限定;对比分析相关犯罪有助于厘清本罪;本罪的完善应通过法律规范与司法解释进行。本文将通过一则实践案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并对比分析与相关犯罪的异同,最终提出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规制建议。
【关键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合同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立法规制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