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导言 | 第10-12页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第10-11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11-12页 |
第一章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概述 | 第12-21页 |
第一节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的含义 | 第12-14页 |
一、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的两种途径 | 第12页 |
二、对两种途径的评析 | 第12-14页 |
第二节 仲裁地与“在中国仲裁” | 第14-21页 |
一、仲裁地的概念 | 第14-15页 |
二、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中对仲裁地的界定 | 第15-18页 |
三、中国有关仲裁地的立法与实践 | 第18-21页 |
第二章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的性质 | 第21-31页 |
第一节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仲裁的仲裁形式问题 | 第21-24页 |
一、临时仲裁的含义 | 第21-22页 |
二、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区分 | 第22-24页 |
第二节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作出的仲裁裁决的国籍 | 第24-31页 |
一、区分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必要性 | 第24页 |
二、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标准 | 第24-27页 |
三、我国判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国籍的标准 | 第27-31页 |
第三章 美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在其境内作出的裁决的实践和启示 | 第31-35页 |
第一节 美国成文法关于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规定 | 第31-32页 |
第二节 美国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机构在其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的案例——以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裁决为例 | 第32-35页 |
一、RZS Holdings AVV v. PDVSA Petroleos S.A. | 第32-33页 |
二、Lapine Technology Corporation v. Kyocera Corporation | 第33-35页 |
三、小结 | 第35页 |
第四章 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作出的裁决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以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裁决为例 | 第35-50页 |
第一节 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在中国作出的裁决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案例 | 第35-38页 |
一、旭普林公司案 | 第35-37页 |
二、德高钢铁公司案 | 第37-38页 |
第二节选择外国仲裁机构但仲裁地在中国的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 第38-45页 |
一、外国仲裁机构是否符合我国仲裁法项下的仲裁机构要件 | 第38-39页 |
二、选定仲裁规则但未指明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在中国法下的有效性探讨 | 第39-45页 |
第三节《纽约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及其在中国的承认和执行 | 第45-50页 |
一、《纽约公约》项下的“非内国裁决” | 第45-46页 |
二、非内国裁决与非国内化裁决 | 第46页 |
三、互惠保留声明与非内国裁决在我国的承认和执行 | 第46-48页 |
四、德高钢铁公司案对中国的影响 | 第48-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3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