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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权法中歧视的判断标准--人权事务委员会关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6条的个人来文研究

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6页
导论第6页
第一章 平等和非歧视在国际人权法中的一般表现第6-12页
 第一节 主要国际人权文书中对平等和非歧视的规定第6-9页
 第二节 平等和非歧视的基本理论第9-12页
第二章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平等和非歧视第12-19页
 第一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有关情况第12-14页
 第二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个人来文机制第14-16页
 第三节 针对第26 条个人来文的基本情况第16-19页
第三章 人权事务委员会有关第26 条的案例分析第19-61页
 第一节 区别对待的涵义第20-21页
 第二节 区别对待的前提条件第21-22页
 第三节 区别对待的后果第22-23页
 第四节 区分标准和区别对待的表现第23-34页
 第五节 区别对待的目的第34-36页
 第六节 区别对待的手段第36-37页
 第七节 成比例原则——认定为构成歧视第37-46页
 第八节 认定为不构成歧视第46-52页
 第九节 认定歧视的总结第52-61页
结论第61-62页
参考文献第62-68页
后记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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