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导言 | 第10-13页 |
第一章 评估实例: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对《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后评估 | 第13-18页 |
一、评估的背景和目的 | 第13页 |
二、评估对象的选择 | 第13-14页 |
三、评估范围的确定 | 第14-15页 |
四、评估主体及评估工作组的构成 | 第15页 |
五、评估方法的运用 | 第15-16页 |
六、评估结果 | 第16-18页 |
第二章 我国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概况 | 第18-31页 |
第一节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产生的动因 | 第20-26页 |
一、成文法的局限性 | 第21-22页 |
二、人的有限理性 | 第22-23页 |
三、我国地方人大立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23-26页 |
第二节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对立法决策的支持作用 | 第26-28页 |
一、立法决策的理性化:以客观结果为根本 | 第26-27页 |
二、立法决策的科学化:以多元利益为杠杆 | 第27页 |
三、立法决策的开放化:以信息公开为导向 | 第27-28页 |
第三节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优势 | 第28-31页 |
一、广泛的参与 | 第29页 |
二、丰富的手段 | 第29-30页 |
三、直接的反映 | 第30页 |
四、立法的“监督” | 第30-31页 |
第三章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运作模式 | 第31-43页 |
第一节 实例分析: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此次立法后评估的运作模式 | 第31-33页 |
一、评估主体 | 第31-32页 |
二、评估程序 | 第32-33页 |
第二节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运作模式的构建 | 第33-43页 |
一、评估主体 | 第33-37页 |
二、评估程序 | 第37-43页 |
第四章 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的评估标准 | 第43-70页 |
第一节 综述: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评估标准的构建 | 第43-46页 |
一、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评估标准建立的理论基础 | 第43-44页 |
二、建立地方人大立法后评估制度评估标准应注意的问题 | 第44-46页 |
第二节 建立可行的、全面的、弹性的评估标准体系 | 第46-70页 |
一、合法性标准 | 第46-52页 |
二、实效性标准 | 第52-62页 |
三、可操作性标准 | 第62-68页 |
四、立法技术标准 | 第68-70页 |
结语 | 第70-71页 |
参考文献 | 第71-76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6-7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