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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生态环境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福建省为例

绪论第1-17页
 1 生态省建设的理论基础研究第13页
 2 生态功能区划研究第13-14页
 3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研究第14-15页
 4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第15-16页
 5 生态省建设法制保障研究第16-17页
第一章 生态省建设的理论基础研究第17-46页
 1 生态省的提出及其内涵第17-18页
 2 生态省建设的理论基础第18-35页
  2.1 生态学理论第18-23页
   2.1.1 生态学基础第18-20页
   2.1.2 生态系统的组成、结构和功能第20-22页
   2.1.3 生态系统的基本特征第22-23页
  2.2 生态经济学理论第23-25页
   2.2.1 生态经济学的产生第23-24页
   2.2.2 生态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第24页
   2.2.3 生态经济学理论的指导作用第24页
   2.2.4 生态效益型经济发展模式分析第24-25页
  2.3 生态承载力理论第25-28页
   2.3.1 生态承载力的由来第25-26页
   2.3.2 生态承载力的组成及其特点第26-28页
  2.4 系统理论第28-30页
   2.4.1 系统的分类第28页
   2.4.2 系统的基本特征第28-29页
   2.4.3 系统理论对生态省建设的指导作用第29-30页
  2.5 区域理论第30-32页
   2.5.1 区域理论的发展历程及其研究对象第30页
   2.5.2 通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促进整体功能的最优化第30-31页
   2.5.3 区域发展需要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指导第31-32页
  2.6 可持续发展理论第32-35页
   2.6.1 公平性原则第32页
   2.6.2 持续性原则第32-33页
   2.6.3 协调性原则第33页
   2.6.4 环境资源价值原则第33页
   2.6.5 公众参与原则第33-34页
   2.6.6 生态安全原则第34页
   2.6.7 区域性原则第34-35页
   2.6.8 发挥地方环境资源优势原则第35页
 3 生态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第35-36页
  3.1 生态省的组成与结构第35页
  3.2 生态省的功能第35-36页
 4 生态省的诊断特征第36-37页
  4.1 全方位开放、动态的生命过程第36页
  4.2 复杂、有序的多维复合系统第36页
  4.3 具有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特性第36-37页
 5 福建生态省建设的基本原则第37-46页
  5.1 遵循生态经济规律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生态效率第37-38页
  5.2 法律和科技手段有机结合,建立循环经济体系第38页
  5.3 提倡公众参与,共创、共享生态文明第38-46页
第二章 福建生态环境的比较优势与制约因素分析第46-62页
 1 福建省生态环境状况分析的必要性第46-47页
 2 福建省生态环境的总体特征第47-51页
  2.1 生态环境的相对独立性与整体关联性相和谐第47-48页
  2.2 以山地丘陵为主的地貌特征第48页
  2.3 显著的季风气候类型第48-49页
  2.4 典型的地带性植被和土壤第49页
  2.5 “短而壮”的河流特征第49-50页
  2.6 生物多样性程度高第50-51页
 3 福建生态环境的比较优势及制约因素分析第51-56页
  3.1 突出的环境优势——优越条件的效力第51-53页
   3.1.1 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明显第51页
   3.1.2 环境质量总体较优第51-52页
   3.1.3 城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第52页
   3.1.4 生态保育得到重视和加强第52-53页
  3.2 丰富的资源优势——多维生态的效率第53-54页
   3.2.1 水资源总量相对比较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第53页
   3.2.2 耕地锐减的趋势得到控制第53页
   3.2.3 森林资源丰富,人均占有量较高第53-54页
   3.2.4 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丰富多样,部分资源优势突出第54页
  3.3 高效的生态优势——生产潜力的效益第54-55页
  3.4 独特的区域优势——边缘环境的效能第55-56页
 4 福建生态省建设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第56-60页
  4.1 资源承载压力较大第56-58页
   4.1.1 东部地区水资源资源短缺,水资源利用率偏低第56-57页
   4.1.2 土地资源不足,人多地少的矛盾相当突出第57页
   4.1.3 森林生态功能下降,防灾减灾能力减弱第57页
   4.1.4 海洋生态资源开发不尽合理,渔业资源衰退第57-58页
   4.1.5 矿产资源贫乏,制约经济发展第58页
  4.2 局部环境污染问题还比较突出第58-59页
   4.2.1 水质污染仍然是主要的环境问题第58页
   4.2.2 农业非点源污染日益突出第58页
   4.2.3 大气污染仍然存在第58页
   4.2.4 城镇人居环境质量还有待提高第58-59页
  4.3 生态环境具有潜在的脆弱性第59-60页
   4.3.1 陆域生态灾害频发第59页
   4.3.2 海洋生态环境脆弱第59-60页
 5 福建省生态环境总体评价与分析第60-62页
第三章 生态功能区划研究第62-93页
 1 生态功能区划概况第62-67页
  1.1 生态功能区划概念第62页
  1.2 生态功能区划相关研究进展第62-67页
 2 生态功能区划的理论基础研究第67-73页
  2.1 区域理论第67页
  2.2 生态承载力理论第67-73页
   2.2.1 生态承载力判定指标第68-69页
   2.2.2 生态承载力的指标体系第69-72页
   2.2.3 生态承载力计算方式的转换第72-73页
   2.2.4 生态承载力综合评价方法第73页
 3 生态功能区划原则第73-75页
  3.1 整合性原则第73-74页
  3.2 区内生态功能一致性和区间生态功能差异性原则第74页
  3.3 区域特色原则第74页
  3.4 因地制宜和行政区域相对完整性相结合的原则第74-75页
  3.5 生态保育与生态恢复、重建相结合原则第75页
 4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类型划分第75-93页
  4.1 福建省在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中的区位第75-76页
  4.2 福建省生态功能区类型第76-77页
   4.2.1 生态良好区第76页
   4.2.2 生态脆弱区第76页
   4.2.3 生态退化区第76-77页
  4.3 生态功能区类型的划分方法第77-93页
   4.3.1 根据资源承载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77-79页
   4.3.2 根据环境承载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79-82页
   4.3.3 根据生态抵御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82-84页
   4.3.4 根据环境治理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84-85页
   4.3.5 根据生态弹性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85-86页
   4.3.6 根据生态恢复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第86-87页
   4.3.7 根据生态承载力对生态功能类型的划分及综合比较分析第87-93页
第四章 生态省建设的指标体系研究第93-137页
 1 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研究进展第93-96页
  1.1 国际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进展第93-95页
   1.1.1 单个指标第93-94页
   1.1.2 专题指标第94页
   1.1.3 系统性指标第94-95页
  1.2 国内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研究进展第95-96页
   1.2.1 国家有关部委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第95页
   1.2.2 各省(市、区)的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第95页
   1.2.3 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几种模式第95-96页
 2 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进展第96-108页
  2.1 国家环保总局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第96-98页
  2.2 海南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第98-100页
  2.3 吉林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第100-102页
  2.4 黑龙江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第102-104页
  2.5 福建生态省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进展第104-108页
 3 现有指标体系的综合分析与评价第108-109页
  3.1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与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辨证统一关系第108页
  3.2 现有指标体系的总体评述第108-109页
 4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设计的理论基础研究第109-114页
  4.1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设计的理论基础第109-111页
  4.2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设计的指导思想第111-112页
  4.3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第112-114页
   4.3.1 系统性与区域性相结合原则第112-113页
   4.3.2 综合性与代表性相结合原则第113页
   4.3.3 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原则第113页
   4.3.4 针对性与特色性相结合原则第113-114页
   4.3.5 导向性与创造性相结合原则第114页
 5 以福建为例对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的研究第114-128页
  5.1 福建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框架第114-115页
  5.2 福建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及其内涵第115-117页
  5.3 福建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的验证第117-126页
   5.3.1 环境经济发展子系统的指标值计算第118-119页
   5.3.2 生态资源支持子系统的指标值计算第119-120页
   5.3.3 社会文化保障子系统的指标值计算第120-122页
   5.3.4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的综合指标值计算第122-124页
   5.3.5 生态省建设能力分级及其比较分析第124-126页
  5.4 福建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特点第126-128页
   5.4.1 解决了以往的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指标相脱节的问题第127页
   5.4.2 针对福建环境状况设定生态资源支撑指标第127页
   5.4.3 突出了应对入世挑战和公众参与的作用第127-128页
 6 生态省建设指标体系研究展望第128-137页
第五章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第137-176页
 1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是保证区域生态安全的客观需要第137-138页
 2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理论基础第138-140页
  2.1 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第139页
  2.2 环境经济学理论(外部不经济理论)第139页
  2.3 生态学理论第139-140页
 3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第140-141页
  3.1 可持续发展的公平、公正原则第140页
  3.2 谁污染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第140-141页
  3.3 水质和水量相结合的原则第141页
 4 生态补偿的类型第141-142页
  4.1 代际生态补偿与代内生态补偿第141页
  4.2 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生态补偿第141-142页
  4.3 区域之间的生态补偿第142页
 5 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第142-154页
  5.1 流域特征第142-144页
   5.1.1 流域内水环境是动态的、有自净能力的循环体第143页
   5.1.2 流域上下游之间是密不可分的统一体第143页
   5.1.3 流域水质与上游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密切相关第143-144页
  5.2 以福建省作为研究案例的原因和依据第144-145页
   5.2.1 生态环境的相对独立性,具有便利的典型流域研究特征第144页
   5.2.2 福建省的水资源总量相对丰富,而其东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第144页
   5.2.3 福建省具备了建立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条件第144-145页
  5.3 目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第145-146页
   5.3.1 明确补偿的主、客体第145-146页
   5.3.2 确定赔偿和补偿标准第146页
   5.3.3 确定赔偿和补偿办法第146页
  5.4 以九龙江流域为例对补偿额进行计算第146-154页
   5.4.1 九龙江流域的基本特征第146-147页
   5.4.2 九龙江流域的水资源状况第147-149页
   5.4.3 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的资金投入情况第149-150页
   5.4.4 九龙江流域的水质改善情况第150-151页
   5.4.5 九龙江流域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比较分析第151-154页
   5.4.6 九龙江流域下游对上游的补偿建议第154页
 6 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第154-170页
  6.1 现行生态公益林补助政策存在问题的分析第155-157页
   6.1.1 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的林权所有者的权益保障问题第155-156页
   6.1.2 国家与地方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不同造成的问题第156-157页
  6.2 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前置条件第157-158页
   6.2.1 明确补偿与补助的本质区别第157页
   6.2.2 对森林资源价值的深层次再认识第157-158页
   6.2.3 林农转变观念的重要性第158页
  6.3 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探讨第158-160页
   6.3.1 生态公益林补偿原则第158页
   6.3.2 生态公益林补偿对象和方式第158-159页
   6.3.3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第159-160页
  6.4 以福建省为例对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研究第160-170页
   6.4.1 福建省森林资源状况第160-161页
   6.4.2 生态公益林林种区划标准第161-163页
   6.4.3 生态公益林划定范围第163-164页
   6.4.4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区划第164-166页
   6.4.5 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的效益分析第166-167页
   6.4.6 以永泰县为例对生态公益林补偿额的计算第167-169页
   6.4.7 福建省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第169-170页
 7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几点对策建议第170-173页
  7.1 建立生态省建设专项基金第170页
  7.2 开征生态补偿税第170-171页
  7.3 建立协调发展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第171-172页
  7.4 探索生态补偿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模式第172页
  7.5 落实和制定生态公益林相关政策第172页
  7.6 政府投入与生态公益林直接受益者适当补偿相结合第172-173页
  7.7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需要纳入法制化轨道第173页
 8 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展望第173-176页
第六章 生态省建设法制保障研究第176-210页
 1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第176-178页
  1.1 生态省建设需要地方立法保障第176页
  1.2 国家现有生态省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第176-177页
  1.3 区域差异性需要因地制宜进行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第177-178页
  1.4 现有生态省建设相关地方法规不完善第178页
 2 地方环境立法形势分析第178-185页
  2.1 地方环境立法现状第178-179页
  2.2 地方环境立法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179页
  2.3 地方环境立法应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第179-181页
  2.4 用地方环境立法新理念应对WTO挑战第181-185页
   2.4.1 应对WTO挑战存在的问题第182-183页
   2.4.2 应对WTO挑战的对策建议第183-185页
 3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概述第185-188页
  3.1 生态省建设立法的背景及现状分析第185页
  3.2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目的和依据第185-186页
  3.3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及原则第186页
  3.4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第186页
  3.5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职责分工第186-187页
  3.6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的框架体系第187页
  3.7 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应包括的主要内容第187-188页
 4 福建生态省建设法制保障研究第188-195页
  4.1 福建生态省建设地方立法必须解决的难题第188-189页
   4.1.1 福建生态省建设地方法规的执法主体问题第188页
   4.1.2 关于新增设有关统计指标的问题第188-189页
  4.2 建立生态省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第189页
  4.3 建立生态省建设激励机制第189-190页
   4.3.1 制定生态省建设的优惠政策第189-190页
   4.3.2 建立生态省建设的奖惩制度第190页
  4.4 生态功能区的法制保障第190-193页
   4.4.1 重要生态功能区的法制保障第191页
   4.4.2 重点资源开发区的法制保障第191页
   4.4.3 各生态功能区的法制保障第191-193页
  4.5 建立生态省建设保障机制第193-195页
   4.5.1 投入保障第193-194页
   4.5.2 科技保障第194页
   4.5.3 宣传保障第194-195页
 5 生态省建设立法趋向第195-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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