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7页 |
abstract | 第7-11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6-34页 |
一、选题背景和问题提出 | 第16-23页 |
(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相关研究对象的界定 | 第16-19页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面临的挑战 | 第19-21页 |
(三)理论研究薄弱 | 第21-22页 |
(四)实践应对乏力 | 第22-23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23-26页 |
(一)现实意义 | 第23-25页 |
(二)理论意义 | 第25-26页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研究综述 | 第26-32页 |
(一)信息披露主体监管规则研究 | 第26-28页 |
(二)信息披露中介主体监管规则研究 | 第28-29页 |
(三)信息披露投资主体监管规则研究 | 第29-31页 |
(四)信息披露监管主体监管规则研究 | 第31-32页 |
四、研究方法 | 第32页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32-34页 |
第二章 金融市场信息披露监管基本理论 | 第34-51页 |
一、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风险与信息披露监管 | 第34-42页 |
(一)信息不对称与互联网金融风险 | 第34-40页 |
(二)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生成 | 第40-42页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相关理论 | 第42-49页 |
(一)成本收益理论 | 第42-44页 |
(二)网络外部性理论 | 第44-45页 |
(三)行为经济学理论 | 第45-47页 |
(四)金融监管竞争理论 | 第47-49页 |
本章小结 | 第49-51页 |
第三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的特殊性 | 第51-83页 |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信息披露的差异 | 第51-54页 |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 | 第51-52页 |
(二)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的特点 | 第52-54页 |
二、信息披露主体的规避问题 | 第54-63页 |
(一)信息披露主体的披露动机 | 第54-55页 |
(二)信息披露主体的违规行为表现 | 第55-57页 |
(三)互联网金融的超链接使信息披露合法化 | 第57-58页 |
(四)信息披露主体金融欺诈实证分析 | 第58-59页 |
(五)信息披露主体出现规避的原因分析 | 第59-63页 |
三、中介主体的增信失真问题 | 第63-68页 |
(一)信用中介主体的增信价值 | 第64-65页 |
(二)互联网金融信用中介主体评级失真表现 | 第65-66页 |
(三)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中介主体评级失真原因 | 第66-68页 |
四、投资主体理性决策和救济能力不足问题 | 第68-73页 |
(一)投资主体决策非理性行为理论解释 | 第68-71页 |
(二)互联网金融投资主体多为一般投资主体 | 第71页 |
(三)互联网金融信息的丰富性、迅捷性加重投资主体非理性 | 第71-72页 |
(四)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方式网络化加重投资主体非理性 | 第72-73页 |
(五)互联网金融投资主体的救济机制不障 | 第73页 |
五、信息披露监管主体多头监管问题 | 第73-78页 |
(一)互联网金融交叉性与分业监管体制 | 第73-75页 |
(二)分业监管体制多头监管弊端分析 | 第75-76页 |
(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无力承担监管职责 | 第76-77页 |
(四)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建规、执规、追责能力不够 | 第77页 |
(五)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主体的协调监管机制不明确 | 第77-78页 |
六、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的特殊要求 | 第78-82页 |
本章小结 | 第82-83页 |
第四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比较分析 | 第83-108页 |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现有监管规则 | 第83-92页 |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现行监管规则框架 | 第83-85页 |
(二)披露主体违规披露监管规则 | 第85-89页 |
(三)中介主体信用失真监管规则 | 第89页 |
(四)投资主体非理性行为监管规则 | 第89-90页 |
(五)监管主体监管权力分配规则 | 第90-92页 |
二、美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规则 | 第92-98页 |
(一)披露主体规避披露监管规则 | 第92-93页 |
(二)中介主体信用失真监管规则 | 第93-94页 |
(三)投资主体非理性行为监管规则 | 第94-96页 |
(四)监管主体监管权力分配规则 | 第96-98页 |
三、英国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规则 | 第98-104页 |
(一)披露主体规避披露监管规则 | 第98-99页 |
(二)中介主体信用失真监管规则 | 第99-100页 |
(三)投资主体非理性行为监管规则 | 第100-103页 |
(四)监管主体监管权力分配规则 | 第103-104页 |
四、评析与结论 | 第104-108页 |
(一)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的完善性 | 第104页 |
(二)对投资主体非理性保护机制 | 第104-105页 |
(三)公开、完善的征信体系 | 第105页 |
(四)注重行业协会的作用 | 第105-106页 |
(五)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共同监管机制 | 第106-108页 |
第五章 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监管规则构建 | 第108-134页 |
一、信息披露主体监管规则的构建路径 | 第108-115页 |
(一)信息披露主体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108-110页 |
(二)信息披露结构优化 | 第110-112页 |
(三)建立信息披露主体退市监管规则 | 第112-114页 |
(四)建立信息披露违规行政诉讼机制的执法绩效 | 第114-115页 |
(五)提高金融欺诈违法成本 | 第115页 |
二、中介主体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构建路径 | 第115-121页 |
(一)信用网络外部性理论的获客能力之解释 | 第116-117页 |
(二)建立信息披露信用评价标准 | 第117-118页 |
(三)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信用披露评级机制 | 第118页 |
(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 第118-119页 |
(五)建立权威合格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 | 第119页 |
(六)对信用中介主体立法强制监管 | 第119-121页 |
三、投资主体信息披露监管规则的构建路径 | 第121-127页 |
(一)保护投资主体信息披露的理论逻辑 | 第121-122页 |
(二)对合格投资主体的轻推设计 | 第122-123页 |
(三)信息披露符合投资主体心理和行为习惯的设计 | 第123-125页 |
(四)设计投资主体冷静期 | 第125页 |
(五)完善投资主体民事救济制度 | 第125-126页 |
(六)加强投资主体教育 | 第126-127页 |
四、信息披露监管主体监管格局的构建路径 | 第127-133页 |
(一)互联网金融跨界性的监管哲学 | 第127-128页 |
(二)建立互联网金融信息监管差序格局体系 | 第128-129页 |
(三)强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属地风险预警和处置责任 | 第129页 |
(四)实行金融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共同监管 | 第129-130页 |
(五)强化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相关责权 | 第130-132页 |
(六)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监管流程预设 | 第132-133页 |
本章小结 | 第133-134页 |
结语 | 第134-137页 |
参考文献 | 第137-145页 |
致谢 | 第145-1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