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公诉刑案被告人后陈述权的理论基础 | 第10-13页 |
(一)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概念 | 第10页 |
(二)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特征 | 第10-13页 |
二、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功能与价值 | 第13-18页 |
(一)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符号外化下的权利标记 | 第13-14页 |
(二)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程序正当化的必然要求 | 第14-15页 |
(三)被告人最后陈述:实体公正的补强路径 | 第15-16页 |
(四)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发挥宣教功能的重要场域 | 第16-18页 |
三、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现状的检视 | 第18-22页 |
(一)话权失声,权利行使消极现象普遍 | 第18-19页 |
(二)话权失衡,权利表达分布不均 | 第19-20页 |
(三)话权失当,不合理陈述屡有出现 | 第20页 |
(四)话权失痕,权利表达缺乏完整的文本体现 | 第20-21页 |
(五)话权越界,与法庭辩论程序混同 | 第21-22页 |
四、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困境之源 | 第22-26页 |
(一)理念“偏差”:最后陈述“可有可无” | 第22-23页 |
(二)定罪量刑程序模式的影响 | 第23页 |
(三)法规缺位,制度设计趋于形式化 | 第23-25页 |
(四)是制度特质:掣肘“听者”与“述者”热情 | 第25页 |
(五)主体能力羁绊:陈述效果差强人意 | 第25-26页 |
五、消弥公诉刑案被告人最后陈述虚化的思路建议 | 第26-32页 |
(一)配套归位——外部环境的的修复 | 第26-28页 |
(二)制度就位——内部操作规则的完善 | 第28-30页 |
(三)在特殊主体上陈述规则 | 第30-32页 |
结语 | 第32-33页 |
参考文献 | 第33-35页 |
致谢 | 第35-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