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0-15页 |
第一节 本文的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10-11页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第11-13页 |
第三节 本文的研究思路和创新点 | 第13-15页 |
一、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13-14页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第14-15页 |
(一)法解释论的视角 | 第14页 |
(二)复合型权利的提出 | 第14页 |
(三)司法案例的总结分析 | 第14-15页 |
第二章 穷困抗辩权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15-20页 |
第一节 能力限度利益理论与赠与人的特别优遇 | 第15-16页 |
第二节 赠与合同的无偿性与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平衡 | 第16-17页 |
第三节 情势变更原则与穷困抗辩权制度 | 第17-20页 |
第三章 穷困抗辩权的性质 | 第20-29页 |
第一节 穷困抗辩权的横向考察:被动型权利抑或主动型权利 | 第20-23页 |
一、德国、俄罗斯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考察——被动型权利 | 第20-21页 |
二、瑞士、西班牙及韩国的立法考察——主动型权利 | 第21-22页 |
三、代表性国家或地区立法例评析与启示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合同法》195 条所定权利的学理争议与目的解释 | 第23-29页 |
一、《合同法》195 条所定权利的学理争议 | 第23-25页 |
(一)撤销权、解除权抑或抗辩权 | 第23-24页 |
(二)延缓性抗辩权抑或永久性抗辩权 | 第24-25页 |
二、基于目的解释论对《合同法》第195条所定权利的认识 | 第25-29页 |
(一)《合同法》第195条所定权利应为复合型权利 | 第25-27页 |
(二)拒绝履行权——被动型权利 | 第27页 |
(三)返还请求权——主动型权利 | 第27-29页 |
第四章 《合同法》第195条的适用条件 | 第29-34页 |
第一节 《合同法》第195条的适用范围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合同法》第195条的规范构成解释 | 第30-34页 |
一、“经济状况显著恶化”的解释 | 第30-31页 |
二、“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解释 | 第31-33页 |
三、“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的解释 | 第33-34页 |
第五章 《合同法》第195条的立法完善与司法适用建议 | 第34-46页 |
第一节 《合同法》第195条的立法完善 | 第34-40页 |
一、“可以撤销合同或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 第34-35页 |
二、细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几种具体情形 | 第35-37页 |
(一)危害与赠与人身份相当之生计 | 第35-36页 |
(二)严重妨害法定扶养义务的履行 | 第36-37页 |
三、明定赠与物返还请求权 | 第37-40页 |
第二节 《合同法》第195条的司法适用建议 | 第40-46页 |
一、避免《合同法》186 条与195条适用上的混同 | 第40-41页 |
二、赠与人主观因素对穷困抗辩权适用的影响 | 第41-42页 |
三、赠与人经济状况改善后是否应继续履行赠与义务 | 第42-44页 |
四、穷困抗辩权的行使与受赠人信赖利益的保护 | 第44-46页 |
结语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附件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