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第1章 引言 | 第8-13页 |
1.1 问题的提出 | 第8-9页 |
1.2 选题背景及意义 | 第9页 |
1.3 文献综述 | 第9-11页 |
1.4 研究方法 | 第11页 |
1.5 论文的主要内容及结构安排 | 第11-13页 |
第2章 我国犯罪参与体系归属判断之前提:正犯概念明晰 | 第13-18页 |
2.1 正犯概念要述 | 第13-15页 |
2.1.1 扩张的正犯概念与限制的正犯概念 | 第13-14页 |
2.1.2 正犯与狭义共犯 | 第14-15页 |
2.2 正犯概念之我见 | 第15-18页 |
2.2.1 狭义共犯独立性理论的限缩适用 | 第15-16页 |
2.2.2 扩张的正犯概念之提倡 | 第16-18页 |
第3章 我国犯罪参与体系归属单一制之确证 | 第18-29页 |
3.1 从“立法原意”来看:现行《刑法》对共同犯罪人按作用进行分类 | 第19-21页 |
3.2 从法条用语上看:我国《刑法》并未明确使用正犯与帮助犯的概念 | 第21-23页 |
3.3 从法条关系上看:不区分共同犯罪者的参与形式和行为样态 | 第23-24页 |
3.4 从立法特点上看:我国《刑法》条文表述与单一制具有天然一致性 | 第24-25页 |
3.5 从立法动态来看:单一制取向更为明显 | 第25-29页 |
第4章 我国犯罪参与体系归属确立后之典型适用:利用他人犯罪问题的处理 | 第29-43页 |
4.1 利用他人犯罪的不同类型 | 第29-36页 |
4.1.1 大陆法系刑事立法与刑法理论中的利用他人犯罪类型 | 第30-34页 |
4.1.2 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利用他人犯罪类型 | 第34-35页 |
4.1.3 利用他人犯罪类型之我见 | 第35-36页 |
4.2 单一制立法背景下利用他人犯罪不同类型的处理 | 第36-43页 |
4.2.1 利用他人错误实施犯罪类型的处理 | 第36-38页 |
4.2.2 利用“受害人为工具”实施犯罪类型的处理 | 第38-39页 |
4.2.3 利用“有故意的工具”实施犯罪类型的处理 | 第39-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 第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