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第一章 溯源:“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原始察终 | 第12-16页 |
一、要件未采纳阶段 | 第12页 |
二、要件产生初阶段 | 第12-13页 |
三、要件规范化阶段 | 第13-14页 |
四、小结:知往是为鉴今 | 第14-16页 |
第二章 争鸣:“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定位纷争 | 第16-25页 |
一、“保留论”各学说之辩 | 第16-21页 |
(一)旧客观要件说 | 第16-18页 |
(二)主观要件说 | 第18-19页 |
(三)新客观要件说 | 第19-21页 |
二、对“保留论”各学说的综合评析 | 第21-23页 |
(一)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纵向发展历程来看 | 第21-22页 |
(二)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横向演变轨迹来看 | 第22-23页 |
三、小结:要件何去何从 | 第23-25页 |
第三章 定论: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学理依据 | 第25-30页 |
一、从受贿罪的本质出发 | 第25-26页 |
(一)受贿罪保护的法益 | 第25页 |
(二)构成要件与法益的关系 | 第25-26页 |
二、从法律逻辑体系出发 | 第26-27页 |
(一)法条内部的统一性 | 第26页 |
(二)法条设置的合理性 | 第26-27页 |
三、从重典治吏的刑事政策出发 | 第27页 |
四、从国际反腐立法的发展趋势出发 | 第27-29页 |
(一)《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规定 | 第27-28页 |
(二)以清廉著称的国家的立法例 | 第28-29页 |
五、小结:定分才能止争 | 第29-30页 |
第四章 管见:从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看受贿罪的完善 | 第30-33页 |
一、“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应然归属 | 第30页 |
二、取消“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后应注意的问题 | 第30-33页 |
(一)关于此罪与彼罪 | 第31页 |
(二)关于罪与非罪 | 第31-33页 |
结论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7页 |
致谢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