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引言 | 第11页 |
第一章 问题的提出 | 第11-12页 |
第二章 我国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制度 | 第12-30页 |
第一节 公示公信原则 | 第12-18页 |
一、 物权公示原则 | 第12-15页 |
二、 物权公示效力之公信力 | 第15-17页 |
三、 小结 | 第17-18页 |
第二节 善意取得制度 | 第18-29页 |
一、 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渊源及法理基础 | 第18-20页 |
二、 善意取得制度对第三人的保护 | 第20-29页 |
第三节 公示公信原则与善意取得制度的关系 | 第29-30页 |
第三章 国外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制度的立法例 | 第30-35页 |
第一节 有关公示公信原则的立法例 | 第30-31页 |
一、 德国法 | 第30页 |
二、 日本法 | 第30-31页 |
三、 美国法 | 第31页 |
四、 瑞士法 | 第31页 |
第二节 有关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例 | 第31-34页 |
一、 法国法 | 第31-32页 |
二、 日本法 | 第32页 |
三、 德国法 | 第32-33页 |
四、 英美法 | 第33-34页 |
五、 瑞士法 | 第34页 |
第三节 小结 | 第34-35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物权变动中第三人保护制度的建议 | 第35-41页 |
第一节 完善公示公信原则之建议 | 第35-36页 |
一、 完善不动产登记的统一制度 | 第35页 |
二、 结合“公证人”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制度创设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制度 | 第35-36页 |
第二节 完善善意取得制度之建议 | 第36-38页 |
一、 明确规定盗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同时建立“公开市场”原则 | 第36-37页 |
二、 客观善意标准之构建 | 第37-38页 |
第三节 吸收德国物权行为理论之建议 | 第38-41页 |
一、 在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部分加上“区分原则” | 第39-40页 |
二、 吸收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产生的客观善意理论 | 第40-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5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5-46页 |
后记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