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8页 |
前言 | 第8-10页 |
一、刑法对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的规制效用 | 第10-14页 |
(一) 土地资源保护面临严峻形势 | 第10-12页 |
(二) 刑法应有效规制非法占用农用地行为 | 第12-14页 |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特征 | 第14-19页 |
(一)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体特征 | 第14-16页 |
(二)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观方面 | 第16-18页 |
1、行为的违法性 | 第16-17页 |
2、行为的危害性 | 第17-18页 |
(三)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体特征 | 第18-19页 |
(四)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主观方面 | 第19页 |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认定 | 第19-34页 |
(一) 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对象的认定 | 第20-24页 |
1、本罪保护对象是狭义的农用地 | 第20-21页 |
2、林地的认定标准 | 第21-22页 |
3、对农用地规划用途和现状用途出现矛盾时的认定 | 第22-24页 |
(二) 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客观行为要件的认定 | 第24-28页 |
1、非法占有使用是构成本罪的前提 | 第24页 |
2、改变土地用途并造成农用地严重毁坏是构成本罪的实质要件 | 第24-27页 |
3、定罪标准 | 第27-28页 |
(三) 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犯罪主体的认定 | 第28-32页 |
1、对土地出租方作为共同犯罪的认定 | 第28-29页 |
2、对单位犯罪的认定 | 第29-32页 |
(四)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刑罚适用 | 第32-34页 |
四、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法缺陷与完善建议 | 第34-40页 |
(一)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立法缺陷 | 第34-35页 |
1、本罪罪名不能准确反映犯罪行为的本质特征 | 第34页 |
2、法条表述产生歧义 | 第34-35页 |
3、对土地保护的规定不够全面 | 第35页 |
4、惩罚力度不够和措施欠缺 | 第35页 |
(二) 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完善设想 | 第35-40页 |
1、立法方面的构想 | 第37-39页 |
2、司法适用方面的建议 | 第39-40页 |
结语 | 第40-41页 |
参考文献 | 第41-45页 |
致谢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