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8页 |
第一章 证明责任理论的本质内涵 | 第8-21页 |
第一节 证明责任理论的比较法考察 | 第8-13页 |
一、 大陆法系证明责任理论发展的考察 | 第8-9页 |
二、 英美法系证明责任理论发展的考察 | 第9-11页 |
三、 我国证明责任理论的考察 | 第11-13页 |
第二节 证明责任理论本质的现代阐释 | 第13-21页 |
一、 证明责任理论的现代本质 | 第13-17页 |
二、 我国确立现代证明责任理论的设想 | 第17-21页 |
第二章 证明责任适用问题一--证明责任的裁判方法论意义 | 第21-31页 |
第一节 证明责任适用理论的前提 | 第21-23页 |
一、 诉讼中事实真伪不明的现象难以避免 | 第21-22页 |
二、 法官在诉讼中负有裁判义务 | 第22-23页 |
第二节 应对真伪不明的司法对策 | 第23-28页 |
一、 对证明责任适用理论前提持回避态度的司法对策及其评析 | 第23-26页 |
二、 真伪不明时法官应当按照证明责任进行判决 | 第26-28页 |
第三节 我国应对真伪不明的司法对策的检视 | 第28-31页 |
一、 理论上否认真伪不明的存在 | 第28页 |
二、 实践中回避按照证明责任进行判决 | 第28-29页 |
三、 我国近年来对按照证明责任判决的认识 | 第29-31页 |
第三章 证明责任适用问题二--证明责任的适用条件 | 第31-46页 |
第一节 证明责任适用条件的比较法考察 | 第31-34页 |
一、 大陆法系国家证明责任的适用条件 | 第31-33页 |
二、 英美法系国家证明责任的适用条件 | 第33-34页 |
第二节 对两大法系证明责任适用条件的比较与评析 | 第34-42页 |
一、 两大法系证明责任适用条件的共同之处 | 第34-38页 |
二、 两大法系证明责任适用条件的不同之处 | 第38-42页 |
第三节 我国证明责任适用条件的合理构建 | 第42-46页 |
一、 真伪不明的对象--法律构成要件事实 | 第42-43页 |
二、 真伪不明的界限--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 | 第43-44页 |
三、 真伪不明的形成--自由心证用尽 | 第44-46页 |
第四章 证明责任适用问题三--证明责任的分配 | 第46-62页 |
第一节 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检讨 | 第46-48页 |
第二节 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比较法考察 | 第48-52页 |
一、 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 第48-51页 |
二、 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 | 第51-52页 |
第三节 两大法系证明责任分配理论评析 | 第52-57页 |
一、 两大法系都认为证明责任分配并不只是一个诉讼法问题 | 第53-54页 |
二、 两大法系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在方法论上存在重大差异 | 第54-55页 |
三、 两大法系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在理念上存在趋同的趋势 | 第55-57页 |
第四节 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理论的重构 | 第57-62页 |
一、 第一个阶段:“法律要件分类说”与“利益衡量说”并举 | 第58-60页 |
二、 第二个阶段:“法律要件分类说”为主,“利益衡量说”为辅 | 第60-62页 |
第五章 余论 | 第62-70页 |
第一节 证明责任的适用与纠纷解决 | 第62-65页 |
一、 对于纠纷解决来说,证明责任的适用是“最后的救济” | 第62-63页 |
二、 对于纠纷解决来说,证明责任的适用却不是“最优的救济” | 第63-65页 |
第二节 证明责任的适用与程序保障 | 第65-70页 |
一、 证明责任适用理论本身就是程序保障理念的体现 | 第66页 |
二、 证明责任的具体适用也要遵循程序保障的理念 | 第66-70页 |
结论 | 第70-72页 |
参考文献 | 第72-7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