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5-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第一章 导论 | 第13-32页 |
一、研究缘起:寻找国家治理的社会根基 | 第13-15页 |
二、宗族社会以及宗族社会治理的相关研究 | 第15-20页 |
三、治理单元视角的提出 | 第20-24页 |
四、问题的提出和研究假设 | 第24-26页 |
五、概念的界定 | 第26-28页 |
六、研究方法与田野调查 | 第28-30页 |
七、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30-32页 |
第二章 福岭村概况及宗族结构 | 第32-52页 |
一、地理环境以及村落的来源 | 第32-38页 |
(一) 三省交界,动乱渊薮 | 第32-33页 |
(二) 山多田少,旱涝频发 | 第33-36页 |
(三) 村庄的来源及演变 | 第36-38页 |
二、陈氏宗族由来及其演变 | 第38-44页 |
(一) 陈姓渊源 | 第38-39页 |
(二) 拜官入闽,入粤奠基 | 第39-41页 |
(三) 福地卜居,开基创业 | 第41-42页 |
(四) 傍河为生,圩镇食利 | 第42-44页 |
(五) 人多田少,流动突出 | 第44页 |
三、陈氏宗族的结构 | 第44-52页 |
(一) 家庭是基础 | 第45-46页 |
(二) 房支控产 | 第46-49页 |
(三) 房支的分化与裂变 | 第49-52页 |
第三章 家:宗族社会的基础性单元 | 第52-83页 |
一、人口生产与血脉延续 | 第52-57页 |
(一) 人丁、风水与家庭兴亡 | 第52-53页 |
(二) 男丁的决定性意义 | 第53-55页 |
(三) 收养、过继与顶房 | 第55-56页 |
(四) 抚育与家庭责任 | 第56-57页 |
二、生计的维持:血缘关系下的生存策略 | 第57-68页 |
(一) 分家才能活 | 第57-60页 |
(二) 财产家有 | 第60-62页 |
(三) 家庭经营 | 第62-65页 |
(四) 自抑性消费 | 第65-68页 |
三、家务管理:血缘秩序的生产 | 第68-78页 |
(一) 伦理为基,责任至上 | 第68-74页 |
(二) 基本公平,兼顾贡献 | 第74-78页 |
四、基于家庭身份的交往 | 第78-81页 |
(一) 财产买卖中的家庭 | 第78-79页 |
(二) 借贷中的家庭 | 第79-80页 |
(三) 租佃中的家庭 | 第80-81页 |
五、小结 | 第81-83页 |
第四章 房:家、族的中间单元 | 第83-109页 |
一、超家庭秩序的建构 | 第83-92页 |
(一) 房祖:家庭集合的中心 | 第83-86页 |
(二) 辈分、长幼与血缘等级 | 第86-89页 |
(三) “分家不分祭”的凝聚性 | 第89-92页 |
二、机会的供给与分化的调控 | 第92-97页 |
(一) 轮流:机会公平原则 | 第92-94页 |
(二) 均分与济贫:结果公平原则 | 第94-96页 |
(三) 不入不得:责利对等原则 | 第96-97页 |
三、纠纷的协调 | 第97-102页 |
(一) 调节对象:家关系与家房关系 | 第97-99页 |
(二) 调节主体:父兄 | 第99-100页 |
(三) 调节的原则:情境主义 | 第100-102页 |
四、公共服务的提供 | 第102-107页 |
(一) 教育的房支供给 | 第102-103页 |
(二) 人身安全的庇护 | 第103-106页 |
(三) 司法和兵役保护 | 第106-107页 |
五、小结 | 第107-109页 |
第五章 族:宗族治理的总体性单元 | 第109-131页 |
一、血缘认同的总体性建构 | 第109-117页 |
(一) 开基祖与血缘边界 | 第109-111页 |
(二) 宗祠与血缘聚合 | 第111-114页 |
(三) 族谱与血缘秩序 | 第114-116页 |
(四) 祖尝与血缘责任 | 第116-117页 |
二、利益冲突的总体性调节 | 第117-125页 |
(一) 吸纳与希望机制 | 第117-120页 |
(二) “纲常不能破”的理性调节 | 第120-122页 |
(三) “规”与“法”的双重调节 | 第122-125页 |
三、血缘的力量:外来威胁的总体性规制与抵抗 | 第125-130页 |
(一) 血亲优先 | 第125-126页 |
(二) “红白蜡烛之争” | 第126-128页 |
(三) 陈林之斗 | 第128-130页 |
四、小结 | 第130-131页 |
第六章 保:基于地缘的嵌入单元 | 第131-154页 |
一、户籍与地缘单元的嵌入与变迁 | 第131-142页 |
(一) 人户关系与里甲 | 第132-138页 |
(二) 乡社:行政构建的乡村单位 | 第138-140页 |
(三) 保甲的“出场”与延续 | 第140-142页 |
二、政治汲取:“保”的功能分析 | 第142-147页 |
(一) 催税收粮 | 第142-143页 |
(二) 杂费摊派 | 第143-144页 |
(三) 拉壮丁 | 第144-146页 |
(四) 维持治安 | 第146-147页 |
三、保内的政权与族权 | 第147-152页 |
(一) 政权与族权的接合 | 第148-150页 |
(二) 政权与族权的冲突 | 第150-152页 |
四、小结 | 第152-154页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154-166页 |
一、研究发现与问题回应 | 第154-157页 |
(一) 宗族社会治理是由家、房、族、保构成的单元治理 | 第154-155页 |
(二) 家、房、族、保单元的功能互补是宗族存在的重要原因 | 第155-157页 |
二、宗族社会治理的逻辑以及走向 | 第157-162页 |
(一) 宗族社会治理的本质是一种责任治理 | 第157-159页 |
(二) 功能的差异导致血缘单元治理与地缘单元治理存在张力 | 第159-161页 |
(三) 血缘单元治理到地缘单元治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关键在于功能的转换 | 第161-162页 |
三、宗族底色的延续对当前国家治理的价值及其限度 | 第162-164页 |
(一) 宗族的延续以及现实价值 | 第162-163页 |
(二) 以宗族为单元的社会治理限度以及现代性跨越 | 第163-164页 |
四、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第164-166页 |
参考文献 | 第166-173页 |
附录一 1946年福岭村家庭基本情况统计表 | 第173-193页 |
附录二 调查日志(节选) | 第193-221页 |
致谢 | 第221-22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