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第1章 CMI《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的制定背景及意义 | 第11-14页 |
·CMI概述 | 第11-12页 |
·《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的制定背景 | 第12页 |
·《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的适用及其意义 | 第12-14页 |
第2章 CMI《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的主要内容 | 第14-27页 |
·责任限制程序的启动 | 第14-19页 |
·管辖权 | 第14-15页 |
·没有设立基金的责任限制程序 | 第15-16页 |
·启动责任限制程序的时间限制问题 | 第16-17页 |
·关于基金设立与证据的程序 | 第17-19页 |
·责任方援引责任限制权利 | 第19-22页 |
·援引责任限制方应提供的信息和文件 | 第19页 |
·责任限制权利的批准 | 第19-20页 |
·责任限制的后果 | 第20-21页 |
·索赔方对责任方责任限制权利提出异议的程序 | 第21-22页 |
·责任方丧失责任限制权利的后果 | 第22页 |
·索赔方在责任限制程序中提起的索赔诉讼 | 第22-24页 |
·责任限制诉讼中索赔方行为的时间限制 | 第22-23页 |
·索赔方未按时参与诉讼的后果 | 第23页 |
·索赔请求的证明程序 | 第23-24页 |
·对索赔方请求提出异议的程序 | 第24页 |
·责任限制诉讼与索赔请求诉讼的关系 | 第24页 |
·有关责任限制程序的其他方面 | 第24-27页 |
·多个责任方及多艘责任船 | 第24-25页 |
·代位 | 第25页 |
·反索赔 | 第25-26页 |
·索赔请求的部分清偿 | 第26-27页 |
第3章 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27-39页 |
·我国现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的立法 | 第27-31页 |
·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程序 | 第27-30页 |
·债权的登记与受偿 | 第30-31页 |
·我国现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31-39页 |
·管辖的不集中,易导致生效裁判的冲突 | 第32-33页 |
·缺乏对责任人在未设立基金时如何援引责任限制的规定 | 第33页 |
·缺乏对于如何审理责任人是否可以享受责任限制的程序规定 | 第33-34页 |
·申请设立基金程序中法院对债权性质的审查缺乏具体标准 | 第34-35页 |
·对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时间限制规定过严 | 第35页 |
·未建立在设立责任限制基金后法院释放扣押财产的程序 | 第35-36页 |
·确权诉讼的一审终审制对海事债权人不公平 | 第36-37页 |
·债权人未在公告期间内登记债权的法律后果规定不明确 | 第37-39页 |
第4章 借鉴CMI《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完善我国立法的建议 | 第39-51页 |
·完善我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需要解决的理论困惑 | 第39-43页 |
·设立责任限制基金程序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的关系 | 第39-41页 |
·设立基金的目的 | 第41-43页 |
·对我国建立完整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的具体设计 | 第43-51页 |
·申请设立责任限制基金与责任限制程序的启动 | 第43-45页 |
·基金的设立及其后果 | 第45-47页 |
·基金会议与确权诉讼 | 第47-50页 |
·基金的分配 | 第50-51页 |
结论 | 第51-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57页 |
致谢 | 第57-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