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目录 | 第7-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合作开发房地产的主体资质与合作开发合同效力补正 | 第9-14页 |
(一) 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主体对合作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9-11页 |
1、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一方主体必须是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 第9-11页 |
2、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实际开发建设对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11页 |
(二) 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补正 | 第11-14页 |
1、合同效力补正的意义 | 第11-12页 |
2、合作主体均无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合同效力补正 | 第12-14页 |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许可对合作开发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14-17页 |
(一)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审批对合作合同的影响 | 第14-16页 |
(二) 房地产开发项目未获审批的合作开发合同的后果 | 第16-17页 |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影响和效力补正 | 第17-24页 |
(一) 以划拨土地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效力与效力补正 | 第17-21页 |
1、以划拨的土地进行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的效力 | 第17-18页 |
2、划拨土地进行合作开发无效合同的效力补正 | 第18-20页 |
3、对“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的解释 | 第20-21页 |
(二) 以集体土地合作开发合同效力与效力补正 | 第21-22页 |
(三) 未获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效力与效力补正 | 第22-24页 |
结语 | 第24-25页 |
参考文献 | 第25-27页 |
致谢 | 第2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