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导论 | 第8-10页 |
(一) 选题理由和意义 | 第8页 |
(二)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第8-9页 |
(三)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研究手段 | 第9页 |
(四) 本题目的创新之处和可预期的创造性成果 | 第9-10页 |
一 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发生背景及发展进程 | 第10-22页 |
(一) 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发生背景 | 第10-11页 |
1、思想背景:边沁、奥斯丁思想的影响 | 第10-11页 |
2、历史背景:二战后分析实证主义面临的困境 | 第11页 |
(二) 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发展进程——三次论战 | 第11-22页 |
1、与富勒的论战: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的对立 | 第12-17页 |
2、与德夫林的论战:最低限度自然法的引入 | 第17-19页 |
3、与德沃金的论战:法律与道德关系的再解读 | 第19-22页 |
二 哈特“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基本要素及内容分析 | 第22-30页 |
(一) “法律与道德”理论的基本要素 | 第22-25页 |
1、法律的定义 | 第22-23页 |
2、道德的概念及两者的区别 | 第23页 |
3、法律与道德关系的界定 | 第23-25页 |
(二) “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创新发现:最低限度自然法与规则论 | 第25-30页 |
1、最低限度自然法的具体内容及评析 | 第25-27页 |
2、规则论的提出 | 第27-30页 |
三 哈特“法律与道德”理论的构建模式以及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 第30-36页 |
(一) “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的构建模式 | 第30-32页 |
1、理论基础:对奥斯丁思想的继承和批判 | 第30-32页 |
2、方法论:概念分析法的运用 | 第32页 |
(二) “法律与道德”关系理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 第32-36页 |
1、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立法技术 | 第33页 |
2、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法律的形式合理性 | 第33-34页 |
3、有利于进一步明确道德在法律运行中的范围与限度 | 第34-36页 |
结束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第40-41页 |
感谢词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