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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航权交换

摘要第1-11页
Abstract第11-21页
导论第21-35页
 一、本项研究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第21-28页
 二、主要研究范围和内容第28-32页
 三、主要的研究方法第32页
 四、本项研究的创新点第32-34页
 五、附言第34-35页
第一章 航权的一般法律问题第35-70页
 第一节 航权的法律基础第35-48页
  一、领空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方面第36-38页
  二、领空主权已经成为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第38-42页
  三、关于领空主权尚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第42-46页
  四、经济主权权利与航权第46-48页
 第二节 航权的表现形式第48-52页
  一、五种自由说(五种航权)第49-50页
  二、九种自由说(九种航权)第50-52页
 第三节 航权的主要内容第52-60页
  一、航线第52-53页
  二、运价第53-55页
  三、运力第55-57页
  四、辅助性权利第57-60页
 第四节 航权交换法律体制的历史演进概述第60-70页
  一、芝加哥会议建立航权交换多边法律体制的努力和失败第60-64页
  二、芝加哥会议以来航权交换双边法律体制的演进概述第64-67页
  三、国际社会建立航权交换多边法律体制的努力第67-69页
  四、小结第69-70页
第二章 航权交换所遵从的法律原则第70-94页
 第一节 航权交换中的基本法律原则第70-75页
  一、尊重国家领空主权原则第70-72页
  二、条约信守原则第72-75页
 第二节 航权交换中的其他法律原则第75-94页
  一、双边原则及其检讨第75-78页
  二、公平均等的机会原则第78-79页
  三、安全性原则第79-83页
  四、实质所有权和有效控制原则第83-94页
第三章 航权交换法律模式:传统的双边航空协定模式第94-113页
 第一节 芝加哥标准式第94-95页
 第二节 百慕大模式Ι第95-99页
  一、百慕大模式I 产生的背景第95页
  二、百慕大模式I 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第95-98页
  三、百慕大模式I 对航权交换法律制度的影响第98-99页
 第三节 百慕大模式Ⅱ第99-102页
  一、百慕大模式II 产生的背景第99-100页
  二、百慕大模式Ⅱ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第100-101页
  三、百慕大模式II 对航权交换法律制度的影响第101-102页
 第四节 预先确定运力模式第102-105页
  一、预先确定运力模式产生的背景第102-103页
  二、预先确定运力模式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第103-104页
  三、预先确定运力模式对航权交换法律制度的影响第104-105页
 第五节 自由模式第105-113页
  一、美国的航空运输业放松管制政策与自由模式的产生第105-109页
  二、自由模式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第109-110页
  三、自由模式对航权交换法律制度的影响第110-113页
第四章 航权交换法律模式的新发展:“开放天空”模式第113-145页
 第一节 “开放天空”模式的形成与法律特征第113-125页
  一、“开放天空”法律模式的形成第113-116页
  二、“开放天空”模式下双边航空协定的主要内容和法律特征第116-121页
  三、对美国“开放天空”模式下双边航空协定的评述第121-125页
 第二节 欧共体的航空自由化和一体化进程与航权交换第125-138页
  一、概述第125-126页
  二、欧共体航空自由化和一体化进程:欧共体成员国之间的航权交换第126-130页
  三、欧共体与成员国之外其他国家之间的航权交换第130-138页
 第三节“开放天空”模式的最新发展:对美国与欧共体“开放天空”协定(2007)的介绍与评述第138-145页
  一、美欧“开放天空”协定的主要内容第138-140页
  二、美欧“开放天空”协定对世界航空运输业的影响第140-145页
第五章 对建立航权交换国际多边法律体制可行性的探讨第145-163页
 第一节 对建立航权交换国际多边法律体制必要性的分析第145-151页
  一、航权交换双边法律体制的弊端第145-147页
  二、多边或诸边法律安排可能对航权交换制度带来的促进与改善第147-151页
 第二节 将国际航权交换纳入WTO 法律框架的可行性分析第151-163页
  一、WTO《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对航权交换法律体制的影响第151-153页
  二、GATS《航空运输服务附件》对航权交换法律体制的影响第153-155页
  三、GATS2000 对航权交换法律体制的影响第155-158页
  四、航权的法律特点与WTO 多边法律框架相容性的分析第158-163页
第六章 结论和建议第163-192页
 第一节 结论第163-166页
  一、领空主权原则是航权交换活动的国际法基石第163页
  二、航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内容,只有国家才能作为航权交换的法律主体第163-164页
  三、《芝加哥公约》确立的航权交换双边法律体制历六十载而不衰,但面临改革需要第164-165页
  四、“开放天空”模式不具备广泛的国际认可性,但是对其影响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第165页
  五、航权交换国际多边法律体制正在起步和发展中,应当给予密切关注第165-166页
 第二节 我国开展航权交换的法律实践第166-175页
  一、我国开展航权交换活动的基本情况第166-168页
  二、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对我国航权交换活动的影响第168-171页
  三、我国航权交换实践的最新发展:对中美航空协定2007 年《议定书》的评述第171-175页
 第三节 对我国开展航权交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的建议第175-192页
  一、坚持领空主权原则,实行自主、对等的航权交换政策第175-177页
  二、转换政府角色,放松对空运企业的政府管制第177-180页
  三、积极应对在WTO 法律框架下民航运输业面临的各种挑战第180-182页
  四、根据WTO 规则,制定和修订与我国航空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第182-184页
  五、根据我国国情,采取逐步和渐进自由化的指导方针第184-186页
  六、充分利用国际航空联盟的助推作用第186-188页
  七、建立合理的航权分配制度第188-192页
参考文献第192-2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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