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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英美法系的不动产按揭法律制度

目录第1-8页
论文摘要第8-11页
Abstract第11-13页
导论第13-21页
 一、研究不动产按揭法律制度的现实意义第13-17页
 二、不动产按揭法律制度的研究现状第17-19页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19-21页
第一章 英国不动产按揭的历史衍变及界定第21-52页
 第一节 英国不动产按揭的历史衍变第21-43页
  一、不动产的概念第21-26页
  二、不动产按揭的含义第26-29页
  三、不动产按揭的历史衍变第29-33页
  四、不动产按揭与留置和质第33-35页
  五、不动产按揭与押记和财产负担第35-43页
 第二节 英国不动产按揭的类别第43-52页
  一、不动产、动产、诉讼物和飞机轮船的按揭第43-44页
  二、建筑协会按揭与非建筑协会按揭第44-45页
  三、法定按揭与衡平法按揭第45页
  四、租赁式按揭与押记式按揭第45-46页
  五、永久地产权按揭、年期租地权按揭第46页
  六、本按揭与转按揭第46-47页
  七、第二按揭、在先、在后、连续与次级按揭第47-48页
  八、未登记不动产的按揭和已登记不动产的按揭第48-50页
  九、定期分期还款、定额分期还款、人寿保险和只还利息按揭第50-52页
  十、其他按揭形式第52页
第二章 英国不动产按揭的创设第52-84页
 第一节 英国1926 年之前不动产法定按揭的创设第52-60页
  一、完全保有(freehold)不动产的法定按揭第52-59页
  二、租赁保有(leashold)不动产的法定按揭第59-60页
 第二节 英国1925 年以后不动产法定按揭的创设第60-71页
  一、1925 年以来英国不动产法的变化第60-62页
  二、依《1925 年财产法》在永久产权上创设法定按揭第62-69页
   (一) 绝对年期的租赁权第63-66页
   (二) 在契据上明确表示以法定按揭的方式设定押记第66-69页
  三、依《1925 年财产法》在租赁产权上创设法定按揭第69-71页
 第三节 衡平法按揭第71-80页
  一、创设法定按揭的合同第71-73页
  二、非正式按揭第73-77页
  三、契据的非正式押存第77-78页
  四、衡平法利益的按揭第78-79页
  五、衡平法押记第79-80页
  六、禁止反悔(estoppel)规则的运用第80页
 第四节 1925 年以后以旧模式创设的按揭第80-81页
 第五节 共有土地的按揭第81-84页
第三章 英国不动产按揭人和按揭权人的权利第84-144页
 第一节 按揭人的权利第84-100页
  一、回赎权第84-88页
  二、对按揭人的保护第88-97页
   (一) 按揭就是按揭第88-89页
   (二) 回赎不得有障碍或约束第89-97页
   (三) 起诉权第97页
   (四) 其他权利第97页
  三、回赎利益的实现第97-100页
   (一) 回赎的主体第97-98页
   (二) 回赎的期限第98-99页
   (三) 回赎的后果第99页
   (四) 以出售代替回赎第99页
   (五) 赎前,止后第99-100页
   (六) 回赎权的终止第100页
 第二节 按揭权人的权利第100-122页
  一、法定按揭权人的权利第100-117页
   (一) 对个人承诺的诉讼第100-101页
   (二) 占有土地第101-104页
   (三) 委任接收人第104-106页
   (四) 出售第106-112页
   (五) 止赎第112-117页
   (六) 小结第117页
  二、衡平法按揭权人的救济第117-120页
   (一) 起诉按揭人第117页
   (二) 止赎第117-118页
   (三) 出售第118-119页
   (四) 委任接收人第119页
   (五) 占有土地第119页
   (六) 衡平法押记第119-120页
  三、按揭权人的其他权利第120-122页
   (一) 取得定着物的权利第120页
   (二) 占有产权证的权利第120-121页
   (三) 用按揭人的费用投保意外险的权利第121页
   (四) 合并权第121-122页
 第三节 按揭的优先顺位第122-138页
  一、连续按揭第123-124页
  二、按揭的优先顺位第124-125页
  三、追加贷款和叠加规则第125-127页
  四、1926 年之前的优先规则第127-129页
  五、1925 年以后的优先规则第129-133页
   (一) 登记第129-131页
   (二) 无须登记的按揭第131-133页
  六、1925 年以后优先顺位规则的适用第133-138页
   (一) 法定利益按揭优先顺位第133-135页
   (二) 优先顺位的法律的冲突第135-137页
   (三) 衡平法利益按揭的优先顺位第137-138页
 第四节 按揭的转移和解除第138-144页
  一、按揭的转移第138-142页
  二、按揭的解除第142-144页
第四章 不动产按揭制度在美国及我国香港地区的衍化第144-172页
 第一节 美国的按揭制度第144-162页
  一、美国的担保制度第144-147页
   (一) 美国的动产担保及《统一商法典》第九编第144-146页
   (二) “所有权转移说”、“留置权说”和“折中说”第146-147页
  二、美国的不动产担保法——美国按揭制度的历史发展第147-157页
  三、美国法学会的《第三次财产法(按揭)重述》第157-162页
   (一) 背景第157-158页
   (二) 《第三次财产法(按揭)重述》的结构第158-159页
   (三) 《第三次财产法(按揭)重述》的主要内容第159-162页
 第二节 我国香港地区的不动产按揭制度第162-172页
  一、我国香港地区的不动产法律制度第162-164页
  二、我国香港地区的不动产按揭制度第164-172页
   (一) 1984 年之前的法定按揭第168页
   (二) 1984 年之后的法定按揭第168-170页
   (三) 衡平法按揭第170-172页
第五章 英美法中的不动产按揭制度对我国的启示第172-188页
 第一节 现阶段我国关于不动按揭法律性质的不同学术观点第172-178页
 第二节 涉及我国不动产按揭制度的几个法律关系第178-188页
  一、不动产按揭与不动产质权第178-180页
  二、不动产按揭与典权第180-182页
  三、不动产按揭与让与担保第182-186页
  四、按揭与抵押制度第186-188页
结论第188-204页
 一、英美法系不动产按揭的发展轨迹第188-193页
 二、我国的不动产按揭制度第193-195页
 三、我国不能用让与担保来取代不动产按揭制度第195-199页
 四、我国可以用抵押制度来吸收不动产按揭制度第199-204页
参考文献目录第204-209页
后记第209-210页
详细摘要第210-2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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