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10页 |
第一章 证券间接持有体制概述 | 第10-17页 |
一、证券间接持有体制的演进 | 第10-11页 |
二、证券间接持有典型模式分析 | 第11-17页 |
(一) 证券间接持有结构分析——金字塔式 | 第11-14页 |
(二) 间接持有体制下的帐户 | 第14-15页 |
(三) 间接持有体制的运作流程 | 第15-17页 |
第二章 间接持有体制下适用传统法律选择方法的困境 | 第17-23页 |
一、适用直接持有体制下的法律选择方法的困境 | 第18-20页 |
(一) 证券证书所在地法 | 第18-19页 |
(二) 证券持有人名册所在地法 | 第19页 |
(三) 证券发行人的属人法 | 第19-20页 |
二、适用“透视”方法的困境 | 第20-23页 |
第三章 世界潮流趋势——相关中间人所在地(PRIMA)原则 | 第23-40页 |
一、理论支持 | 第23-27页 |
(一) 物之所在地法的自然延伸 | 第24-25页 |
(二) 借助信托概念推导出的PRIMA | 第25-26页 |
(三) 行为地法推导出的PRIMA | 第26-27页 |
(四) 最密切联系原则推导出的PRIMA | 第27页 |
二、PRIMA原则的应用 | 第27-31页 |
(一) 同一中间人名下的两个投资者之间的担保交易 | 第27-28页 |
(二) 投资者通过不同中间人进行的担保交易 | 第28-29页 |
(三) 投资者通过不同中间人进行的证券所有权转移 | 第29-30页 |
(四) 以中间人为交易对方的证券担保 | 第30-31页 |
三、相关中间人所在地的确定 | 第31-32页 |
四、立法实践 | 第32-40页 |
(一) 国家立法实践 | 第32-34页 |
(二) 区域立法实践 | 第34-35页 |
(三)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的立法实践 | 第35-40页 |
第四章 我国证券持有体制现状及应对策略 | 第40-44页 |
一、我国证券持有体制现状 | 第40-42页 |
二、我国相关证券立法及完善 | 第42-44页 |
结论 | 第44-45页 |
参考文献 | 第45-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