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9页 |
第一章 挪用公款罪的立法演变 | 第9-11页 |
一、国外对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化处置 | 第9页 |
二、我国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化历程和立法演变 | 第9-11页 |
第二章 挪用公款罪的概念和犯罪构成 | 第11-21页 |
一、挪用公款罪的客体和对象 | 第11-15页 |
1. 挪用公款的客体 | 第11-13页 |
2. 挪用公款的对象 | 第13-15页 |
二、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 | 第15-20页 |
1. “归个人使用”是否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 | 第15-17页 |
2. 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 | 第17-18页 |
3. 关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 第18-19页 |
4. 关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 第19-20页 |
三、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 第20-21页 |
四、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方面 | 第21页 |
第三章 挪用公款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 第21-33页 |
一、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的问题 | 第22-24页 |
二、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共犯问题 | 第24-30页 |
(一) 使用人构成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 | 第24-28页 |
1. 从主体要件来说 | 第24-25页 |
2. 从客观方面要件来说 | 第25-27页 |
3. 从主观方面要件来说 | 第27-28页 |
(1) 使用人是否明知所使用款项的性质 | 第27页 |
(2) 对挪用行为的挪用性质是否明知 | 第27-28页 |
(3) 犯罪故意的内容是否同 | 第28页 |
(二) 内部人员相互勾结共同挪用本单位资金的定性问题 | 第28-30页 |
三、对刑法第384条中“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探讨 | 第30-33页 |
1. 对“数度额巨大”的理解 | 第30页 |
2. 对“不退还”的理解 | 第30-33页 |
第四章 挪用公款罪立法完善的几点思考 | 第33-42页 |
一、取消刑法第384条中挪用公款的三种用途 | 第33-38页 |
1. 将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不符合犯罪构成的基本原理 | 第34-35页 |
2. 将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条件,从罪刑关系上讲不符合刑罚处罚的公正性原则 | 第35页 |
3. 将具体用途作为挪用公款构成条件,不利于正确认识和认定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形态 | 第35-38页 |
二、增加“挪用公款归其他单位使用” | 第38-41页 |
三、取消刑法第185条第2款和刑法第272条第2款的规定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后记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