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绪论:研究医疗市场问题的重要意义 | 第11-13页 |
第一部分 我国医疗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3-26页 |
一、市场失灵导致的主要问题 | 第14-23页 |
(一) 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 | 第14-18页 |
1、逆向选择问题 | 第15-16页 |
2、道德风险问题 | 第16-18页 |
(二) 医疗市场竞争不完全 | 第18-19页 |
(三) 医疗市场价格信号失真 | 第19-23页 |
1、医疗劳务费过低 | 第19-20页 |
2、医疗器械使用费虚高 | 第20页 |
3、药价虚高 | 第20-23页 |
二、政府失灵导致的主要问题 | 第23-26页 |
(一) 国家投入不足,医疗资源不足 | 第23页 |
(二) 医疗资源分布不均 | 第23-24页 |
(三) 医疗保障覆盖面太小 | 第24页 |
(四) 公立医院公益性缺失 | 第24页 |
(五) 医疗市场效果不公平 | 第24-26页 |
第二部分 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26-41页 |
一、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的必要性 | 第26-31页 |
(一) 从国外的经验看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的必要性 | 第27-29页 |
1、美国 | 第27页 |
2、英国 | 第27-28页 |
3、德国 | 第28页 |
4、新加坡 | 第28-29页 |
(二) 经济法克服我国医疗市场政府失灵的必要性 | 第29-31页 |
二、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的可行性 | 第31-41页 |
(一) 经济法克服市场失灵的可行性 | 第32-39页 |
1、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可行性 | 第32-34页 |
2、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竞争不完全的可行性 | 第34-35页 |
3、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价格信号失真的可行性 | 第35-36页 |
4、经济法平衡医患关系、实现医患地位实质平等的可行性 | 第36-39页 |
(二) 经济法克服政府失灵的可行性 | 第39-41页 |
第三部分 经济法调整医疗市场制度构建 | 第41-52页 |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克服医疗市场信息不对称、价格信号失真等问题 | 第41-44页 |
(一) 规定信息优势主体的强制说明义务 | 第42-43页 |
1、经济法应规定医院的信息公开义务 | 第42页 |
2、经济法应规定医院为每名患者建立医疗服务信息档案的义务 | 第42-43页 |
(二) 规定政府直接提供信息的责任 | 第43页 |
(三) 确立信息提供悬赏制度 | 第43-44页 |
二、建立公共医疗保险制度——经济法对“政府失灵”的克服 | 第44-49页 |
(一) 公共医疗保险制度及其优越性 | 第44-45页 |
(二) 设立公共医疗保险制度的必要性 | 第45-46页 |
(三) 公共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构思 | 第46-49页 |
1、国家拟定公共医疗保险合同文本,强制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 第46-47页 |
2、授予和剥夺“公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资格的权利分配 | 第47页 |
3、增设社区“全科医生”制度 | 第47-48页 |
4、保险机构采取“准预付制”向医院支付医疗费 | 第48-49页 |
三、建立规制医院的特殊制度——经济法对医患地位不平等的克服 | 第49-52页 |
(一) 确立医院诊疗行为的最高原则——患者最佳利益原则 | 第49-50页 |
(二) 确立医院告知义务的最高原则——最大善意原则 | 第50页 |
(三) 设定医患纠纷发生时医院的特殊义务 | 第50-52页 |
1、预先报告义务 | 第50页 |
2、先行赔付义务 | 第50页 |
3、妥善管理相关材料义务 | 第50页 |
4、建立医疗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 第50-52页 |
结论:经济法可以有效调整医疗市场 | 第52-53页 |
参考文献 | 第53-55页 |